09.13 曲敏:坚定信心精准用力大胆创新以强化督察确保改革任务落地

东北网绥化9月14日讯(记者张贵文王建夫)9月12日上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曲敏主持召开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十二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十七次会议精神;听取全市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审议审定《绥化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绥化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曲敏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关于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坚定改革信心、攻克改革阻力、精准聚焦用力、强化改革督察,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李元学、李锡文、杨川庆、赵琳、路百胜、宋树生、王雪峰、史衍芳、杨芮,市法院院长马国,市检察院检察长贾一锋等出席会议。各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深改办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和《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委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有力有序推进改革落实,着力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要强化组织领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把正方向,坚决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命令,确保改革上下贯通、步调一致;要科学统筹,因势而动、谋定后动,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全力推进,坚定改革信心、攻克改革阻力、破解改革难题,提高改革质量标准。要压实落靠责任,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改革“总指挥”和“施工队长”,亲力亲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市县两级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和职能部门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细致做好方案制定、政策指导、改革推动,真正把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层层落实责任制。要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各项改革,超前做好准备工作,摸清改革底数,加强思想引导,预判改革形势,拿出应对措施,确保改革高起点展开、高效率推进,紧跟中央和省委明确的时间节点推进,将党政机构改革工作谋精、谋准、谋透、谋实。

会议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始终坚持民生导向,建设高素质全科医生队伍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认识要再深化,各级必须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来认识,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投入要再加大,不断加大政策、资金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下沉基层。督导要再严格,各地要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宣传要再加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强化各级医务工作者服务患者、服务群众的责任,化解医患关系紧张的矛盾,营造全科医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使用,把健康“守门人”的制度建立起来,为百姓保健康,为社会做贡献。

会议要求,抓好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是我市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培养力度,做好培养规划设计,既要全面培养,又要在各领域进行差别化选树,更要立足本土,加大培育乡土人才、绥化工匠的力度,打造劳模品牌,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要加大保障力度,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维护好产业工人安全健康权益,充分调动他们奉献企业、贡献社会的积极性。要加大交流力度,搭建技能提高平台,组织产业工人参加各种技能交流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的社会竞争力。

会议强调,今年改革任务十分繁重,第三季度已近尾声,完成任务时间紧迫。要强化“等不起”的责任感,保持改革定力,坚定不移不松懈,决不能降低改革标准。各级党委和领导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负起政治责任,担起改革责任,亲自上阵。要强化“慢不起”的紧迫感,闻风而动,必须做到上级有部署,各级有动作,工作有落实;雷厉风行,必须做到任务积极承接,工作主动研究,改革高效推进;把握节奏,必须做到接收信息反应快,接受任务跟进快,严格按照上级标准时限推进,咬紧牙关,紧跟节奏步伐,不能总是慢“半拍”。要强化“差不起”的危机感,要用“看齐”的标准来衡量,要用“担当”的标准来衡量,要用“作为”的标准来衡量。绥化的发展离不开改革创新,各地要结合工作抓好落实,高标准抓好改革工作,体现成效,凸显红利,通过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造福一方、发展一方、稳定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