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冤案發生在多年前。1998年2月1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村民趙作亮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其叔父趙振晌於1997年10月30日離家後已失蹤4個多月,懷疑被同村的趙作海殺害,公安機關當年進行了相關調查。1999年5月8日,趙樓村在挖井時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無頭、膝關節以下缺失的無名屍體,公安機關遂把當年46歲的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於5月9日刑拘。圖為趙作海躺在醫院的病床上輸液。
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趙作海犯故意殺人罪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省法院經複核,於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決。圖為出獄後的趙作海和妻子李素蘭在一起。趙作海說:“我坐牢了,素蘭仍對我不離不棄,是因為她愛我,相信我沒有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