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摩訶止觀|明修道品,略釋四相(一百六十)

第六、明道品調適者:

道品有四:一當分,二相攝,三約位,四相生。

一、明當分者:

未必具品方能得道。三四,二五,單七隻八,當分是道,故云:“當依念處得道”。又云“是道場”;又云“是摩訶衍”。念處既爾,餘品亦然。是為“當分道品”,而非調停也。

二、明相攝者:

如念處一法,皆攝諸品。引《釋論》文雲:“念處既攝餘品,餘品亦攝念處”。是為“相攝道品”,亦非調停也。

三、約位者:

如念處當其位,正勤是煖位;如意足是頂位;五根是忍位;五力是世第一位;八正是見諦位;七覺是修道位。此是“約位”,亦非調停也。

四、相生者:

如修念處能生正勤,正勤發如意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力,五力生七覺,七覺入八正道,是為“善巧調適”。戒、定、慧等,皆名為正。清淨心常一,則能見般若。是為“相生”,亦是“調適”。

所以須此者,上來雖破法遍、識通塞,若不調停道品,何能疾與真法相應?真法名無漏,道品是有漏。有漏能作無漏方便,方便失所,真理難會。如釀酒法,酵煖得宜,變水成酒;麴糵失度,味則不成。《大論》雲:“三十七品是行道法。涅槃城有三門。”三門是近因;道品是遠因。為是義故,應須道品調停也。

文章 | 智 者 大 師

圖片 | 玉 泉 禪 寺 數 據 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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