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新聞發佈會上,大會新聞發言人王國慶在回答記者有關中小學生減負的問題時稱,從1951年到2017年國家圍繞中小學學生的減負出臺過幾十份文件。但恰如古詩云:“一山放過一山攔”。幾十年喊減負,有些地方孩子們的書包越喊越沉,課外負擔越喊越重,睡眠和休息的時間越喊越少。也有數據顯示,我們國家中小學生每天課外寫作業的時間是2.82小時,時長已經超過全球平均水平的將近3倍。
他說,我想利用這個機會要呼籲,我們別再僅僅是坐而論道,而應以真抓實幹的精神,起而行之、迎難而上,用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一座一座地搬走年幼孩子們本不該承受的重負之山,讓他們真正快樂地學習、健康地成長成才。
這是針對減負的肺腑之言。確實,過去幾十年來,我國發了那麼多減負文件,可學生負擔卻越來越沉重。為此,有必要思考這些減負措施是否管用,應把所有歷次減負文件中提到的治理措施,做客觀的評估,減負不能再文件覆文件,需要針對造成學生負擔沉重的根本問題進行動真格的治理。
首先是單一的分數評價體系,使基礎教育嚴重應試化,競技化。
中高考升學制度是造成我國孩子學業負擔沉重問題的首要原因,對於中高考制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曾指出,這一制度總體上符合國情,權威性、公平性社會認可,“但也存在一些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是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由於中高考升學,實行單一的分數評價體系,這使基礎教育存在嚴重的應試導向,所有學生被納入一個跑道比拼,教育成為競技教育。當前的培訓熱、競賽熱,都以此為土壤產生,家長送孩子去培訓班,就是希望多學、學深,以獲得競爭優勢。
最近,教育部等四部門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專項治理,堅決糾正“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和強化應試,這是十分有必要的,可是,眾所周知,我國體制內的學校,也存在“提前教學”和強化應試的問題,很多初中在初二就上完所有初中內容,很多高中在高二就上完全部高中內容,如果這一“提前教學”不能治理,怎麼治理培訓機構的超前教學?而就是所有培訓機構都規範經營,如果社會存在對培訓的旺盛需求,培訓熱還是無法降溫。
在美國等發達國家,中小學實行等第制計分,考試得95分,就是A+(或者A),但在我國,學生考試得95分,有可能是班級倒數二三名,對於學生評價,我國實行的是名次評價,因為中高考錄取看名次(全省或地區排名)。如果這一評價體系不改革,那麼,很難把學生從應試負擔中解放出來。從2014年啟動的高考改革,雖然進行了很大力度的科目改革,也把綜合素質評價納入高考,但是在錄取方面,還主要按高考總分進行排序錄取,因此,存在新的應試傾向。
其次是地方政府不依法治教,有牢固的升學政績觀,由此影響基礎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義務教育嚴重不均衡,各地都存在擇校熱。
與高考升學制度對應,我國基礎教育辦學採取升學教育模式,而地方政府把當地的升學成績作為最大的辦教育政績。這直接影響到對教育的投入方式。為培養能進名校的學生,不少地方政府把集中優質資源集中在少數學校,在配置教育資源時,人為地把學校分為三六九等,包括義務教育階段的重點校、重點班,高中階段的超級學校、重點校、示範校,打造好小學、好初中、好高中、好大學的單一成才通道。家長們擔心自己的孩子一旦在某個環節掉隊,就會面臨失敗。
針對義務教育階段的不均衡問題,我國《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地方政府應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作為首要責任,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設置重點校、重點班,可是,在我國不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依舊有名校、重點校,學校裡也有變相的重點班;在高中階段,國家也明確規定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必須規範招生、辦學,可有的地方政府教育部門熱衷打造超級中學,給超級中學全省範圍內招生特權,嚴重破壞地方教育生態,加劇中考升學競爭,與推進義務教育均衡背道而馳。由於各地都存在擇校熱,家長於是被擇校熱裹挾,從幼兒園開始準備高考。
再次是教育、學校等級化,教育資源的豐富沒有緩解教育焦慮,反而增加教育焦慮。
客觀而言,我國高等教育資源已經越來越豐富,高考升學率也大幅提高,可高考卻從上大學獨木橋,變為上名校獨木橋。這是因為學校被等級化,分為三六九等,社會的名校情結濃郁。相對於20年前,我國高等教育已經從精英教育走向大眾化教育,2020年即將實現高等教育普及化,但由於高考分批次錄取,以及政府主導的985、211工程、“雙一流”建設,大學被貼上身份標籤。對於雙一流建設,去年有關部門在公佈名單時,反覆強調,這只是建設名單,不能把這作為學校的標籤,可現在“雙一流”事實上已經成為學校的標籤,原因在於這是由政府主導的計劃,代表政府對學校的認可,而且也獲得更多的財政資源。
有輿論認為這是因為優質高等教育資源不豐富,而在教育等級化的環境中,處在最前的“優質”的學校最多隻有5%。我國已經意識到教育、學校等級化的問題,在高考改革中已明確取消高考錄取批次,但還必須進一步清理製造學校等級、身份的其他制度,才能引導不同類型、層次的學校辦出一流水平和特色,也才能給學生多元選擇。
為此,治理學生的學業負擔,就必須針對以上問題,王國慶提出,要以制度創新形成學生減負的長效機制。具體而言,我國應該深入推進中高考制度改革,要突破建立多元評價體系的阻力,切實建立多元評價體系,以多元評價體系促進高中多元教育,學生多元選擇。從上海和浙江已經啟動的新高考改革看,高考改革還主要集中在科目調整,而錄取制度主要還是按考生的總分排序錄取,雖然也有自主招生改革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改革,但這些改革是嫁接在集中錄取制度之上的,且名額有限,還不足以在基礎教育階段形成多元評價體系,要形成多元評價體系,必須拿出“啃硬骨頭”的勇氣推進招考分離的改革。
另外,還必須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理清政府投入、監管學校依法辦學與學校自主辦學的關係。十九大報告提出,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已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對於教育來說,則是人民日益增長的對好的教育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的矛盾,要實現教育的平衡、充分發展,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對教育的投入,推進各類教育的均衡發展,讓每個受教育者公平地享有國家教育資源,另一方面,需要政府放權給學校,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通過學校自主辦學,開展多元教育,提高學校教育質量,滿足受教育者的多元教育需求,當學校教育能儘量滿足受教育者的個性和興趣發展,也就會減少受教育者對課外培訓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