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近期《財政預算案》提出寬減4季差餉(房產稅),
根據立法會文件顯示,香港一位業主持多達15645個物業,今年便獲得1.03億元差餉寬減額,該超級業主所持有物業,用最保守假設每個只值上車盤金額500萬元,持有的物業總值便高達782.25億元,實際上此人身家肯定更多,上千億元肯定沒問題。市場估計此超級大業主可能是李嘉誠、李兆基、新地(016)家族或……
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2018至2019年度,頭10名的超級大業主合計獲寬減4季差餉達2.56億元,涉及4萬個物業數目,相信該10大差餉寬免繳納人是各大地產商,惟局方文件未有透露其背景。
在16/17年度,首10位差餉繳納人的寬免額只有1.24億元,物業數目達3.99萬夥,而14/15及15/16年度數字亦上差不多。13/14財年,首10位業主寬減累計更不足9000萬元,主要由於反映近年樓價大升。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主任麥萃才及萊坊大中華研究及諮詢部主管紀言迅皆指出,
業主及地產商明顯受惠差餉寬免,其實多年已遭立法會議員批評。令人高興是,財庫局在回覆立法會議員問題稱,將會盡量在本年年底前,就改善現行差餉寬減機制不同方案所作的分析和涉及的影響完成分析,包括建議限制每名差餉繳納人只能獲寬免一定數量的單位,或將之侷限於住宅及自住物業等。
上述有關建議具十分針對性,每名繳納人寬免一定數量的單位,而是免了屯積單位的大業主及地產商享受更多寬免。而侷限於住宅及自住物業,更是令寬免目標更集中於一般市民上。兩項建議皆可行或有用,冀最終可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