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最不願看到的是:強佔教師法定節假日強制教師參與培訓

在職教師在外補課屬於違法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行為。可以根據情節的嚴重給予相應的處罰。但是利用法定節假日強制老師參與培訓這個就有點說不過去了,畢竟法定節假日是國家公假。

為什麼培訓不能安排在工作日?當然你會說老師們要上課。好,那為何一定要強制?而且這是一場什麼樣的培訓?對教師很重要嗎?若是那些不痛不癢的培訓,不如直接作成文字稿,通過郵件或打印稿的方式讓所有老師學習悉知不就可以了嗎?

工作日之外的時間,按照勞動法來說,是員工(不管你是教師還是非教師)的自由支配時間,單位沒有權利強行佔用,若佔用了則必須給予補償。比如,可以給教師補休的時間。

一般不是重要的事情,其實沒有必要強制老師參與培訓,若是特別緊急重要的,可以在某個大家合適的工作時間培訓不可以嗎?可以讓老師都停課,組織學習,這樣大家都不會有意見。

雖然看起來大家都逆來順受,但是心裡可能怨聲載道。我個人覺得多考慮下他人的感受,若只是短期的,和大家說明情況,大家應該還是可以接受,凡事要以德服人,不能採用壓迫、強制手段。

最後,對於培訓,我個人還是比較支持的,關鍵是要把握好時間點,把握好培訓效率與培訓效果,不能把培訓作為一種形式化的東西。一場培訓下來大家沒有太多收穫,更多的是累,那麼這場培訓就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所以該停的可以叫停。若培訓很實在,對教師的業務能力提升很有幫助,我想沒有人會拒絕這樣的培訓。

所以,根據實際情況去調整,技能不佔用法定節假日,又能讓老師參與培訓,豈不是更好?當然有時候很難兩全,但是可以分批、分時進行也不失為一個辦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