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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些因為不愛而拒絕別人求婚的人是絕情,那因為不愛而拒絕別人求婚的人是什麼呢?
本無情,何為絕情?本無情,何為殘忍?
你會期待有一場很驚喜很壯觀的求婚,但不是這樣的求婚都會讓自己心動。這樣的期待本就是愛人對自己求婚,絕不是隨便誰都可以。
就好像你應該談戀愛了,就隨便找個人就談。
在主動示好的人心中,自我的付出都習慣性會有我已浪漫的想法,但這只是你自認為的,而非已經打動了心上人的內心。
自認為的浪漫不是浪漫,自認為的愛也不是愛,他人感受到的才叫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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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因為一些行為被冠以浪漫形式,就認為所有這樣的場景都會是買好的。
晴天或許被大多數人來說都是好天氣,但對於買傘的人來說並不是。
一場不是自己愛的人設計的對自己的求婚,那不叫收穫愛情的幸福與浪漫。
我不覺得說拒絕自己不愛的人是一種殘忍的行為,這本就是對自己感情的一種正確判斷,也是對他人感情的一種負責。
我對你沒有感情,所以你的感情我無法接受,我明確地告訴你了,我們不可以。
很多時候,那種不確定性感情,在很多人經歷來看,更像是一場無止境的折磨,比起直接拒絕,這顯得更殘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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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感情總是會不斷變化,誰也說不準。
我對於你的拒絕,當然就是當下我對於你的感受。而往後的日子,誰又說得準,但我必須告訴你,此時此刻我的想法。
如果可以,那當然也樂意嘗試看看。所謂拒絕,也並不代表一棒子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