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IPO前歷經6輪10次融資,雷軍依然能持股31.14%且投票權過半。
從創立到IPO,雷軍始終把控著小米的控制權。
如此局面,建立在6輪10次融資的股權稀釋背景下,雷軍的手腕不可謂不高超。
縱觀小米發展史,雷軍極為精確、科學的股權戰略可劃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雷軍本身的高度,也是少有人能企及的;另一個部分則是“牛卡計劃”,這是大多數人都能學會的。
“大神”雷軍
小米有8大創始人,都是業內大拿。除雷軍外,分別是有微軟/Google經歷的林斌、黃江吉、洪峰,有摩托羅拉經歷的周光平,原金山高管黎萬強,多看創始人王川,以及來自北京科技大學的劉德。
在所有合夥人裡,雷軍是最有錢的。
金山軟件於2007年上市,雷軍作為大股東之一已躋身身價億萬元的富翁行列。此外,雷軍作為天使投資人投資了UC、歡聚時代、多玩等公司,獲利頗豐。
僅以UC為例,2007年投資300萬~400萬元,持股20%;2015年被阿里以43億美元收購,股權價值60億元,投資回報率1 500倍。
遠比其他合夥人有錢,雷軍在小米創立之初便能獨掌70%股份,其他7人持股總和才20%。
更為重要的是,投資人對小米的青睞源自雷軍,投小米就是投雷軍,雷軍無形中拉昇了小米的估值。
2011年5月,小米完成A輪融資1 025萬美元,雷軍參與300萬美元。2011年9月,小米完成B輪融資3 085萬美元,雷軍又參與300萬美元。同時,雷軍還是小米重要投資機構順為資本的創始合夥人。這些早期佈局後來奠定了IPO前,雷軍股權的基本盤。
從小米招股說明書中,我們能清晰地看到,雷軍通過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與Smart Player Limited控制上市主體小米集團(開曼群島)31.4%股權。
不過以上僅為冰山一角。通過閱覽“主要股東來源”及“身份/權益”兩欄,我們大致可以還原出“富翁”雷軍的真正格局:一位家族信託財富管理哲學的信仰者。
在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與Smart Player Limited結構之上,雷軍極有可能很早就選擇了中國香港的信託公司ARK Trust Limited作為家族信託的受託人。謀定而後動,雷軍或早有港股IPO打算,在中國香港信託法下,他亦能在特殊情況下調整或撤銷信託。
上市前夜,小米向雷軍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按面值0.000025美元發行6 396萬股B類股,作為雷軍對公司貢獻的獎勵。
對一位創始人如此禮遇,整個中國互聯網行業估計只有雷軍一人受得起。
“牛卡計劃”的警示
所謂“牛卡計劃”,就是AB股雙層股權架構,同股不同權。
AB股設置能讓公司創始人通過較少股份把握更多控制權。在小米,A類股1股當10票,B類股1股當1票。雷軍與合夥人林斌是A類股的主要持有人,其他投資人均持有B類股。
IPO後雷軍持股將被稀釋至23%,但通過AB股設置,雷軍依然能擁有50%左右的投票權,從而實質控制小米。
AB股設置在科技公司並不鮮見。但小米的特殊之處在於,雷軍從骨子裡就把融資當成“債”。
小米6輪融資發行的全部是優先股,佔總股本的50.1%。
優先股沒有投票權,即便轉化為普通股也只能是1股1票的B類股,因此不涉及大權旁落。但是按照中國香港IPO適配國際會計準則IFRS,優先股是金融負債,只要未轉股或未贖回,就要按照公允價值計算為負債。而在實際操作中,小米要向優先股投資人支付8%的額外年息。
正是因為IFRS定義優先股為“像股的債”,小米2017年虧損439億元,股權權益為-1 272億元。如果不按IFRS計量,小米則盈利54億元,股東權益為343億元。IFRS會計準則可謂把小米的賬面從盈利變為虧損,從健康運營變為資不抵債。
雖然資不抵債只是一種“賬面遊戲”,優先股帶來的融資警示卻是極為深遠的。
對許多創業者而言,投資人的錢是“便宜”的,燒起來沒有太多顧慮,燒完就再融資。如今甚至出現一種現象,A到Z字母都不夠用了,融資輪數要在字母后加數字,變成B-1、C-2等。
但雷軍顯然很剋制。小米這麼大一攤子,6輪融資只有不到16億美元,只有滴滴的十分之一,而且只發優先股,只能轉為B類股。這就好像“你投了錢給他,他說遲早會還你”,“投錢”更像是“借錢”。
揹負投資人的“債”,就宛若時刻謹記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懸於項上,不舒服,卻也是好事。
雷軍也曾吹過牛,小米5年不上市,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可以再依靠投資人的錢“燒”一會。但是,2016年小米手機銷量出現下滑,估值也逐漸從450億美元跌落至420億美元,這讓雷軍不得不開始考慮投資人提前贖回優先股的可能性。小米不但要扭轉不利局面,更要提前上市給投資人一個交代。
“大神”如雷軍者,尚且如此小心翼翼,仍然在燒錢者還不警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