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X X有限公司部門經理會議規程,可借鑑參考,建議留存

X X有限公司部門經理會議規程


(目的)

第一條 部門經理會議作為總裁的輔助機構,審議、決議公司內外重要或重大事項。

(制定與廢除)

第二條 本規程的制定、修改與廢除的決定在總裁

(會議成員構成)

第三條 部門經理會議成員由總裁、副總裁、總裁助理、董事會秘書、部門經理和室主任構成。在總裁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部門經理以下級別人員參加,聽取他們的意見。

(會議召開)

第四條 部門經理會議分兩種,一是例會,二是臨時會議。例會每週一上午九點在總裁辦公室召開;如果例會日逢節假日,或遇不測事件不能如期召開,則改定在適宜的日子召開。臨時會議由總裁認定必要的時候召開。

(會議主持)

第五條 會議由總裁召集並主持召開,總裁因故不能出席,指定代理者,由其代理召集並主持會議。其他會議成員可以用局面或口頭的形式,具明理由,申請並獲取會議召集和主持權,在這種情況下,召集和主持權獲得者,必須儘早召集會議。

(審議事項)

第六條 審議事項如下。

一、方針與計劃事項

1、經營上重要的方針與計劃。

2、經營計劃與經營方針的實施方案要點和對策。

3、總裁認為特別有必要審議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與制度事項

1、業務組織機構與業務規定、規程的制定、修改與廢除。

2、與分子公司的業務關係、財務關係和人事關係的決策事項。

3、各部門在業務上重要的報告、請示與聯絡事項。

4、總裁認為特別必要的其他事項。

三、財務事項


1、一項十萬元以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獲取、處理、租賃、借貸以及重要的改造事項。

2、一項金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長期資金(二年以上)的借入以及債務保證事項。

3、一項金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短期資金借入以及債務保證事項。

4、對一方進行二十萬元以上的投資事項。

5、對一方進行二十萬元以上的貸款事項。

6、融資與集資事項。

7、重要的對外擔保事項。

8、一項美元一萬、日元一百萬外幣買賣事項。

9、不良債權的處置事項。

10、總裁認為有特別必要審議的其他事項。

四、項目經營事項

1、重要的項目經營機會與風險事項。

2、項目決策事項。

3、項目的實施與監控事項。

4、大宗交易事項。

5、一項價值三十萬元人民幣索賠事項。

6、重要交易關係的建立與解除事項。

7、營銷渠道的選擇事項。

8、營銷策略的選擇事項。

9、營銷價格的決定、修改事項。

10、總裁認為有特別必要審議的其他事項。

五、辦公事務事項


1、重要的人事任免、調動和賞罰事項。

2、幹部職工的晉升、提薪、獎金、津貼以及考核評價事項。

3、人事招聘、錄用事項。

4、專家顧問的外聘事項。

5、一件金額十萬元以上的賠償事項。

6、一項金額五萬元以上的辦公事務開支事項。

7、一項金額五萬元以上的聘金、會費、交際費開支事項。

8、一項金額三萬元以上的招待接待費、差旅費開支事項。

9、重要的涉外、公關事項。

10、契約與訴訟事項。

11、總裁認為有必要審議的其他事項。

六、本規定以外的事項,除總裁認為有必要提交部門經理審議,決策權歸總裁所有。

(決議)

第七條 部門經理會議審議與決議,完全在總裁的決策與拍板基礎上進行。

(決議執行)

第八條 部門經理會議一經形成決議,由相關部門經理或室主任負責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決議內容與精神。總裁以下的全體職工必須按決議內容與精神執行。決議內容與精神的變更權在總裁。

(會議事務)

第九條 部門經理會議事務由董事會秘書全權負責。


一、會議議題的資料整理與準備。

二、會議議程安排。

三、會議記錄與紀要整理。

四、會議議決草案起草。

五、會議文件的保管。

六、對會議決議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及時向總裁報告。

(實施報告)

第十條 部門經理或室主任,有義務和責任在適宜時候,把決議實施過程、情況與結果,向總裁報告。

附則

一、在董事會秘書因故不能負責會議事務情況下,由總裁辦公室成員中指定一名代理。

二、本規定自XX年X月X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