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虎(副处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扬州化工园管委会原副主任唐虎(副处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5年,被告人唐虎在担任扬州化工园拆迁项目负责人期间滥用职权,对相关拆迁户进行违规补偿,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唐虎利用担任仪征市外经贸局局长、扬州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提高拆迁补偿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