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丝是一种舶来品。网眼组织,最早由钩针手工编织。欧美人在女装特别是晚礼服和婚纱上用得很多。18世纪,欧洲宫廷和贵族男性在袖口、领襟和袜沿也曾大量使用。
十四世纪,天主教奉行禁欲主义,通过戒除肉体上的欲望与享乐来实现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可以想象当时少得可怜的娱乐活动。蕾丝就最早出现在十四世纪的欧洲大陆商业中心弗兰德斯。
早期蕾丝以金属丝编织而成,特别有钱的贵族土豪用金银丝编织的蕾丝,没那么有钱的只能用铁丝,直到十五世纪蕾丝才以丝或棉为主材料。所以早期的蕾丝是非常沉重的,想穿蕾丝没点体力不行啊,不知道这是不是蕾丝起初男人穿的更多的原因。
随着欧洲商业中心从弗兰德斯转到地中海沿岸的意大利,十六世纪蕾丝在意大利流行起来。和楼上的小织女说的差不多。当时贵族妇女受到教条的诸多限制,没啥好玩的只能织蕾丝,后来她们又将织蕾丝的手艺传授给了教会的修女。而修女们用蕾丝手艺赚点外快,于是蕾丝首先在意大利的修道院中风靡起来,最先用在教堂的装饰中。
十六世纪时蕾丝只能通过手工完成,所以价格昂贵,贵族们也只能在袖口或领口装饰上一小段蕾丝。现在能明白为啥总在有钱的地方流行蕾丝了吧。
那个时候贵族王室都是很严重的蕾丝控,其中最有名的应该是伊丽莎白一世。传言伊丽莎白身形消瘦,为了挡住细长的脖颈她始终戴着蕾丝制成的拉夫领。苍白纤弱的伊丽莎白与她雪白硬挺的拉夫领成为日不落帝国的标志,堪称当时英国的全民偶像。
贵族为了效仿女王的拉夫领,不惜用金属丝做支架。Ruff领非常僵硬以致穿戴时无法低头,吃饭时只能用长柄勺喂到自己嘴里。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后,硬拉夫领热度逐渐褪去,自然下垂的软拉夫领成为流行。
由于欧洲贵族对蕾丝的狂热追逐,蕾丝在服饰上被发扬光大。经历了巴洛克风格和洛可可风格洗礼,男装的华丽繁复在十七世纪到达顶点,而到了十八世纪则逐渐简化。
十七世纪男装的奢华登峰造极
十八世纪男装逐渐简化
当蕾丝从男装上褪去,却与女性更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的欧洲社会对蕾丝的需求非常大,只能手工完成的蕾丝使得工人非常劳累。直至十八世纪后期John Heathcoat发明花边织机,蕾丝制造业才算进入了工业化时代,这种机器可以生产非常精细和规则的六边形蕾丝底,手工艺者只需要在网上织成图形就可以了。其后,John Leavers又发明了一种机器,使用法国提花织机的原理,可以生产蕾丝图形及蕾丝网。Leavers的机器非常复杂,由40000个部件和50000种线构成,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工作,奠定了现代顶级蕾丝的基础。
手工蕾丝
说是传手工蕾丝,其实多数称为:棒槌蕾丝或是棒槌花边。抽纱工种的一种。是采用上等棉线,按设计样稿的布局,运用数十乃至上百个特制的小棒槌用手工编织而成,故名。
棒槌花边原是欧洲传统的手工花边。它是由编结工艺发展而来的。古代,欧洲民间曾以鱼骨为别针,扎在垫子上,然后以羊脚骨为绕线管,所制成的花边称为骨花边(bone lace),后来又称绕线管花边。16世纪,欧洲绕线管花边有所发展。17世纪,比利时布鲁塞尔是绕线管花边生产中心。意大利热那亚的绕线管花边也较著名。18世纪,绕线管花边几乎遍及欧洲,品种大多为内衣或手帕、衣袖的镶边等。
19世纪末,欧洲绕线管花边工艺传入中国山东省。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烟台妇女开始学习用绕线管制作花边。由于绕线管在当地俗称棒槌,所以在中国便称为棒槌花边。20世纪以来,棒槌花边在欧美各国已衰落,而在中国都有所发展,主要集中于山东烟台和潍坊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