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小規模”可放棄1%按3%開專票

前 言

今天小編從稅務總局的第七次官方答疑裡,摘錄了與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減免相關的問題。

小規模納稅人大多是小微企業,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居多,對財務報表準確性要求並沒有大企業或上市公司那麼高,但我們做財務的都是嚴謹的人,不單做平還要追求做對,基本上都是最近大家問的熱點問題,值得認真學習。


1.我公司是一家小型製造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不是個體工商戶,但是因為經營規模小,年銷售額低於500萬元,所以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此次支持復工復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答:可以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根據文件規定,該政策適用所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無論是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只要屬於小規模納稅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復工復業增值稅優惠政策。這個回覆就打消了部分人員的誤解,但這種誤解也是由於政策的表述所導致。另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單位和個人(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2.我是湖北省黃岡市一家從事醫療防護用品零售的個體工商戶,屬於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目前銷售情況預計,我2020年3月份銷售額可能達到15萬元,全部是醫療防護用品銷售的收入,相關業務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請問我3月份銷售額能否享受免稅政策?答:可以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您屬於湖北省內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之間,取得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均可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你看,這次13號文及5號公告規定,免稅及降徵收率只適用於原適用3%徵收率的增值稅應稅為,且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3.我公司是湖北省十堰市一家從事一次性手套等衛生用品零售的公司,屬於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由於疫情原因,我公司一次性手套銷量激增,2020年1月和2月含稅銷售額分別為8萬元、15萬元,預計3月份銷售額將突破20萬元,全部是衛生用品銷售的收入,相關業務不開具專用發票。請問我公司如何計算繳納一季度的增值稅?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一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你公司是湖北省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1-3月取得的銷售收入合計超過30萬元,則1-2月銷售額不能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政策,需要按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稅款;但2020年3月份取得的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可以按照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享受免稅優惠。即你公司1季度應當繳納的增值稅為:(80000+150000)÷(1+3%)×3%=6699.03元。你看,季度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如果1季度或2季度銷售額超過30萬,就要分段計算了,還是比較麻煩的。


4.我是江蘇省從事服裝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屬於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1月份銷售貨物20萬元,2月份因疫情停業未銷售貨物,預計3月份銷售貨物5萬元,同時銷售不動產50萬元,相關業務均未開具專用發票,請問一季度我應該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一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明確,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您一季度銷售額合計75萬元,但扣除50萬元的不動產銷售額後,貨物銷售額為25萬元,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季度免稅銷售額標準,因此,銷售貨物的25萬元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銷售不動產適用5%的徵收率,不適用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政策。因此,您一季度銷售不動產取得的50萬元,需要按照現行銷售不動產的政策計算繳納增值稅。你看,這次享受優惠政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且發生3%徵收率應稅行為業務的,5%徵收率增值稅應稅行為沒有優惠,仍然按照5%開票繳稅。


5.我公司是一家湖南嶽陽的小型建築企業,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主要在湖南、湖北兩地開展建築施工業務,我公司可以享受國家新出臺的支持復工復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嗎?答:可以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徵收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因此,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你公司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分包款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如果發生需要預繳增值稅的建築服務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稅款。你看,發生建築服務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也是3%的,因此可以適用此次的降收率政策;另外發生異地預繳增值稅的,可以按1%預繳增值稅。


6.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小型勞務派遣公司,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此前我公司選擇了5%差額繳納增值稅,請問,支持復工復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出臺後對我公司適用嗎?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因此,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你公司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減按1%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你看,如果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全額計稅的可以適用1%徵收率政策,可以開具徵收率為1%的增值稅發票;如果選擇適用5%的差額簡易計稅方法只能按原規定執行了。


7.我是一名貨車司機,已在江蘇徐州辦理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由於我是全國接單跑業務,需要在不同地方(包括湖北省)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並繳稅。請問支持復工復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出臺後,對我申請代開發票和繳稅有什麼影響嗎?答:《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專用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發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2019年第45號修正)第三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在境內提供公路或內河貨物運輸服務,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在稅務登記地、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或運輸業務承攬地(含互聯網物流平臺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並按照代開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向該稅務機關全額繳納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因此,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您提供原適用3%徵收率的公路貨物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可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您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需要代開專用發票的,可在稅務登記地、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或運輸業務承攬地(含互聯網物流平臺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1%徵收率的專用發票,並按照代開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向該稅務機關全額繳納增值稅。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您的稅務登記地在江蘇徐州,不屬於湖北省的小規模納稅人,因此,您向湖北省有關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繳納增值稅時,也只能享受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政策。你看,自然人可以辦理臨時稅務登記,辦理稅務登記後就可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了;如果是自然人沒有辦理稅務登記的就無法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了(除了目前特殊規定的,出售不動產、出租不動產、保險經紀代理人等業務)。另外以稅務登記地為準開具多少徵收率的發票。


8.我是遼寧省從事化妝品批發業務的個體工商戶,屬於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假設2020年3月份銷售貨物取得收入20萬元,按照支持復工復業增值稅優惠政策,我享受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政策後,應該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呢?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由於您是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您3月份銷售額超過10萬元,不能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5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適用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按照1%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因此,您3月份銷售貨物取得的收入,可以適用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政策,並按照1%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再進一步思考,我要是不適用1%的政策行不行呢?客戶就要開3%的票,開3%徵收率的票可不可以呢?按照上面回覆湖北小規模放棄免稅後可以開3%的情況來看,也是可以開3%增值稅發票的。


9.我公司是湖北省武漢市一家制造業小企業,屬於按季度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通常在100萬左右,可以享受這次支持復工復業政策中對湖北省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但是因為我們大多是給一些大企業做配套生產,下游企業因為抵扣的需求,會要求我們開具專用發票。請問,我們可不可以放棄免稅,開具專用發票?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的,不能開具專用發票,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按照規定放棄免稅、減稅,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後,可以按適用稅率或者徵收率開具專用發票。因此,你公司可以按照支持復工復業政策享受免稅優惠;也可以放棄免稅,按照3%徵收率申報納稅並開具專用發票。你看,對湖北省適用3%徵收率業務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是在3%的基礎上給予免稅的,因此放棄免稅後可以開具增值值稅專票發票或普票。


10.我公司是江蘇省摩托車配件生產企業,屬於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通常在20萬左右,可以享受這次支持復工復業政策中減徵增值稅優惠政策。但由於我企業與客戶簽訂的是長期合同,合同中約定提供3%專用發票供購方抵扣稅款。我們可不可以放棄減稅,仍按3%徵收率開具專用發票?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按照規定放棄免稅、減稅,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後,可以按適用稅率或者徵收率開具專用發票。因此,你公司取得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可以按照支持復工復業政策,享受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優惠,並按1%徵收率開具專用發票;也可以放棄減稅,按照3%徵收率申報納稅並開具3%徵收率的專用發票。你看,明確湖北省以外適用3%徵收率業務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放棄1%政策,按原3%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這個就解決了各地執行不統一的情況,在此口徑發佈前我們諮詢部分省市的12366給出了不同的答案,這個口徑就明確了,

不管是湖北的免稅還是湖北外的減按1%徵收率的小規模納稅人都可以選擇放棄了。


11.我在湖北省武漢市經營著一家便利店,屬於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1月和2月銷售額分別為9萬元、5萬元, 3月份預計銷售額6萬元。請問在一季度應當如何申報?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一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針對您提供的情況,便利店一季度的總體銷售額預計在20萬元左右,您可以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免徵增值稅政策。在辦理一季度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將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若便利店登記註冊類型為個體工商戶,則應填寫在第11欄“未達起徵點銷售額”),如果便利店沒有其他免稅項目,無需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12.我公司是湖北省黃岡市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1-2月份銷售額35萬元,3月份預計銷售額10萬元,準備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請問我公司在一季度應當如何申報?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5號)第三條規定,適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免稅相應欄次。你公司1-3月份銷售額超過30萬元,不能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未達30萬元免徵增值稅政策。你公司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1-2月份銷售額應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徵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徵收率)”或“應徵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5%徵收率)”相應欄次;3月份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2欄“其他免稅銷售額”欄次,同時在填寫《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時,準確選擇免稅項目代碼,準確填寫對應免稅銷售額等項目。


13.我公司是在北京從事廣告服務業的一家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今年1-2月份未取得銷售收入,3月份預計銷售收入為40.4萬元(含稅),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可以適用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政策。請問我公司在辦理一季度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如何申報?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5號)第三條規定,你公司應當將適用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徵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徵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徵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徵額”及《增值稅減免稅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具體來說,你公司在辦理一季度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將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銷售額40萬元[40.4/(1+1%)=40],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欄“應徵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徵收率)”,對應減徵的增值稅應納稅額0.8萬元(40×2%=0.8),填寫在第16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徵額”欄次。同時,你公司應當將本期減徵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填入《增值稅減免稅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填報時應準確選擇減稅項目代碼,準確填寫減稅項目本期發生額等相關欄次。


14.我公司是江蘇省南通市一家提供建築服務的企業,屬於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1-2月份未取得收入,3月份預計取得含稅收入45.4萬元,同時我公司一季度期初結轉的扣除項目還有5萬元。請問我公司在辦理一季度納稅申報時,《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應當如何計算填寫?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5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第8欄“不含稅銷售額”計算公式調整為:第8欄=第7欄÷(1+徵收率)。你公司在辦理一季度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第1欄至第7欄依次填報5萬元、0萬元、5萬元、0萬元、45.4萬元、5萬元、40.4萬元。由於你公司僅在3月份有收入,適用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政策,因此在計算填寫第8欄時,計算公式中的徵收率為1%,所以第8欄應填寫40萬元[40.4÷(1+1%)=40]。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時,第1欄“應徵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徵收率)”填寫為40萬元,對應減徵的增值稅應納稅額0.8萬元(40×2%=0.8),填寫在第16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徵額”欄次。同時,你公司應當將本期減徵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填入《增值稅減免稅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填報時應準確選擇減稅項目代碼,準確填寫減稅項目本期發生額等相關欄次。


15.我公司是湖北省一家家電經銷企業,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享受國家新出臺的支持復工復業增值稅優惠政策時,應該如何開具發票?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你公司取得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的,不能開具專用發票,但是可以開具普通發票。如果你公司開具的是註明稅率或徵收率欄次的普通發票,應當在稅率或徵收率欄次填寫“免稅”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