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检察瞬间」25年前,公诉人在农家院里出庭公诉……

两张桌子,几张小凳,摆上工作牌,围坐一圈儿就成立一个法庭。这是一张25年前的庭审现场照片。

典型的农家小院,被临时布置成了一个法庭,陈设之简陋丝毫没影响法庭的威严。

照片中我们看到:公诉人宣读公诉词时的掷地有声;审判席“阵容”齐整、全神贯注;书记员专心致志、伏“案”速写;辩护人低头沉思、草拟辩言;而被告人也在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在这个被定格的时空瞬间中,由审判席、控辩席至被告人席呈由高至低的梯次排列。尤其是那面“被告人”的标志牌,在倒放着的簸箕底边上巧妙地搭挂着,使这场庄严的法庭审判的场景平添了一丝淡淡的诙谐。

这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柳州铁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参加当时“严打”斗争时办案的真实写照。办理的是一个犯有拐卖人口、强奸等罪的团伙案,照片中的被告人是一名主犯,因其患病,庭审前被取保候审,法庭于是就设在了他所居住的农家小院里。

照片中的被告人伙同他人多次拐卖妇女,并在拐卖过程中以胁迫手段强奸了一名女青年,情节严重。除此之外,他还与人结伙敲诈勒索,已构成拐卖人口罪、强奸罪和敲诈勒索罪。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庭经过审理,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9年……

照片拍摄于1984年4月19日,地点是广西宜山县北牙公社保卫大队新圩一队。

30余年过去了,照片中透射出的法庭的威严并未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有丝毫的改变。

文 | 高洪海

来源 | 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