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政策、促复工”含山惠企惠民政策来啦

宣讲人:含山县人社局副局长——胡长群

1.疫情防控期间有哪些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答: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3月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贯彻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视频会议。根据以上会议、文件精神,针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社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主要有:

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自2020年2月起,各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即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即政策可以执行到4月份。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不得延后执行,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各地确定的减免政策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执行期限的合计月数不得突破11号文件规定的上限。各地的减免政策要严格界定为费款所属期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二是对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对受新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三是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对于2019年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是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差异化政策。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可以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五是简化申请、申报流程,充分尊重单位意愿。对于2020年2月社会保险费已征收的企业,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费额,准确确定减免金额。对于减免部分的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对于中小微企业,各地可按程序批量退费,参保单位无需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充分尊重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退回。

2、社会保险费免征缓缴如何申报办理?

答:目前我省和马鞍山市的相关政策暂未出台,待政策出台后,我们会立即给予实施。请各参保企业加入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QQ服务群:含山征缴中心服务一群195795459,或电话咨询4325106童股长。对于符合减免政策但已经缴费的企业,我们将在按相关减免流程处理后,按政策规定给予退收或抵缴处理。

3、防疫期间可以组织职工开展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

答: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4、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答: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

5、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对象?

答: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

6、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学习具体规定?

答:为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局文件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期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我县可应企业和培训机构申请,采取理论教学线上学习方式,采取视屏截图等记录,算作相应课时,及时录入到培训系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