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设置及职权

从狭义上讲,一个国家的司法系统主要指的就是法院。法院是一个社会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也就是说社会中个体之间产生各种争议、纠纷后,最终进行评判,解决争议、纠纷的机构一般都是法院。中国的司法系统就是指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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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级别

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是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其设置一般是按我国行政区划设置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设置的是高级法院,在地级市设置的是中级法院,在区县一级设置的是基层法院。比如,河北省设置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河北省的地级市石家庄市、保定市等分别设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市有裕华区、正定县等区县,分别设有裕华区人民法院、正定县人民法院。

其中在区县一级设置的基层法院,还可以设立派出法庭,但这种派出法庭不是一级独立法院,只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比如北京市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就有亚运村人民法庭、双桥人民法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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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

中国的法院是采用两审终审制的审判制度。如果一审是在区县一级的基层法院审理的,二审可以上诉到地级市中级法院;如果一审是在地级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二审可以上诉到高级法院;如果一审是在高级法院审理的,二审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

一审法院的判决都有上诉期,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在上诉期内要上诉到上一级法院,这时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没有生效的,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才是生效的。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的,一审法院的判决就生效了。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不服一审判决的,要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提起上诉的话,一审判决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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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职权

人民法院的职权主要有两种,一是审判权,对各种诉讼案件作出判决。二是执行权,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者行政机关的生效决定进行强制执行。

对于执行权,有的朋友不太理解。常有朋友咨询法院判决了会怎么样,对法院的判决不当回事?实际上,法院判决生效了以后,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要行使执行权的职权了,具体的法院就可以对判决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也就是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状况,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等。如果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状况,法院还可以判决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等。总之,法院的审判和判决是权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