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CR202003111052120170517
投诉时间:2020-03-11 10:52:12
投诉人:高*
投诉人手机:139*******38
消费日期:2019-03-09
消费方式:在线消费
投诉对象:魅族
投诉标题:魅族手机,保修期内屏幕出现闪屏问题,客服说属于正常现象,不予维修,自费可维修。
投诉诉求:提供服务
投诉内容:魅族16thplus手机,在锁屏时频繁出现闪屏现象(机主已录像为证),疫情期间,拨打客服热线后寄修返厂维修。收到手机后,客服人员先是说手机有磕碰不予保修,可自费940元维修,机主本人要求看磕碰处的照片,他们却不提供,后来又改称,属于屏幕正常现象,不予维修,手机退回。 保修期内,没有磕碰损坏等人为原因,屏幕出现问题,理应维修。现申请,魅族手机厂家给与答复处理。鉴于这种推卸责任的售后服务,机主本人不认可维修,要求厂家换货。订单号2203091916092912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