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战“疫”,湾里担当】关于市场主体报送2019年度报告的通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湾里区市场主体报送2019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2019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且未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jx.gsxt.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入“微·服务”栏目“我要年报”;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昌信用监管”,进入“年度报告”栏目“在线申报”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在线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公示;也可以向管辖地所属基层分局报送纸质2019年度报告。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政快递方式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三、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应当按要求填报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情况和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做到应报尽报(填报办法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昌信用监管”进入“年度报告”栏目“年报流程”查看)。

四、各类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或者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湾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五、年报咨询服务电话: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83785010,个体工商户招贤分局83767070、梅岭分局83790581。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