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职,丹凤一离任村主任被处分

“我诚恳接受组织的处分,对自己的工作失职行为感到后悔,也感谢组织对我的教育。希望其余同志在今后以我为戒,认真工作.......”2019年4月9日,在峦庄镇元潭村村开展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原村委会主任汪德朝诚恳的说道。

2019年3月,县民政局向有关镇(办)反馈了审计发现的个别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金的相关问题。峦庄镇在收到元潭村群众庞某某死亡后超领低保金的问题反馈后,立即安排镇纪委牵头成立了核查组,开展调查。

经调查,元潭村低保人口庞某某于2017年农历12月份死亡。但直至2018年10月,元潭村才将庞某某死亡情况上报峦庄镇政府,取消其享受低保资格,造成庞某某死亡后仍超领3个季度低保金1170元、超领3个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1260元,共计2430元。对此,汪德朝负有领导责任。鉴于其仍在处分期内,2019年5月19日,汪德朝(2018年6月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8月12日,该案作为典型案例被省纪委秦风网全省通报曝光。

去年以来,丹凤县纪委监委扎实履行监督首责,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摘帽保驾护航。全年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76件,党纪政务处分68人,占案件总数的34.5%。

畅通渠道集线索。健全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推行监督执纪“廉心卡”制度,面向群众发放“廉心卡”1.6万张,设置监督举报信155个,先后受理问题线索66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分办处置,确保件件有回音。强化巡察监督,先后对6个部门、4个镇开展常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对4个村开展了提级巡察,对发现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核查。

精准监督严问责。聚焦扶贫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绩效考评以及扶贫政策落实等重点,联合组织、扶贫等部门,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先后印发督查发现问题通报15期,实施责任追究201人。推行县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联动机制,综合采取常委包案、驻点督办、直查直处、区域协作、提级办案等方式,严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76件,处分68人。

标本兼治促提升。制定《脱贫摘帽责任追究办法》《脱贫摘帽“百日会战行动”十条铁律》、《直查直处十条措施》等纪律规定,确保问责更加规范严谨。通过网络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通报4期12件12人,2起典型案件被省纪委全省通报。深化“以案促改”,对2018年查处的72件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实施“以案促改”,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干部纪律作风等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

(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