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的四個境界,自做自受、自求多福、自得其樂、自由自在
1、自作自受
我們普通凡人都是在“自作自受”這個層次。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自作自受的這個層次,多是不會考慮到自己正在“種因”的,日子事情都是得過且過,不為自己將來做考慮,即使有,也不長遠。
這個長遠,並非是這一輩子的“將來”,而是未來下輩子,下下輩子的將來。
自作自受還是在一個相對高的級別,自己作的自己受罪,更低等次的,就是自己作了,要別人受罪,要知道“因果輪迴”誰也躲不過,你作下的罪讓別人來受,未來也必定是你來還。
若是在這個社會里,人人都能做到“自作自受”,那世間就沒有什麼苦,沒什麼委屈可言了,可惜人們都是想自作他受,人類的是貪婪的,都看著眼前的利益。
生而為人,最基本的精神配置就是“自作自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找藉口不找理由。
2、自求多福
一切的行為後果都是“自受”,懂得自求多福的,都是知道不能“種惡因”。
凡是發生都不是無緣無故的,必是有原因造成,覺悟的人,都懂得“當下”,當下種下的因,就是未來吃的果,自求多福,是一種覺悟,為自己的未來謀福。
懂得“種善因”是一種智慧。
改命的唯一方法就是改變自身的能力、圈層、認知層面,改變命運的本質就是“我”的改變,你的福氣只能通過自己來積攢。
你若不自求,誰也給予不了。
你的行為是一切後果的根源,一念天堂一念地獄,“念”即你所想,所想影響所行,所行改變結果。
若是都能懂得“自求多福”,便多了許多有福之人,有福報不難,難的是人人都不求,孽是自作,福亦是自作。
受苦受福,全憑“一念”。
3、自得其樂
不依賴是一種大智慧,而人間的快樂多依賴於外界,例如物質的一時享樂,或是低俗的趣味,這都被人們誤以為是“樂”。
當這些物質的享樂和低俗的趣味把大眾包圍以後,人們便以為人間的樂只有這種,都以為快樂,是依賴外界的給予而得到的。
人分為肉身與靈魂,肉身存在於物質世界,需要吃飽穿暖,靈魂存在於人的精神,掌控著人的思想和智慧。
有人以為肉身的快樂是快樂,靈魂太過虛幻。
然而,能做到自己給自己快樂,是一種上等的精神境界。
現代“科學信仰”誤導許多人要追求“真實”,而什麼才是真實?
實實在在拿到手看得見摸得著才是真實?
那內心的快樂和愉悅的感受算不算真實?
佛說“眼耳鼻舌身意”,而人卻拋棄掉了最高維度“意”。
自得其樂,就是精神上的豐富滿足,自己給予自己快樂,不依賴外界,這是一種大智慧也是一種超強能力。
現代人或者最大障礙便是“物質享樂”,能不在意這種身體享樂追求精神滿足的人,世間少有。
4、自由自在
若是能細想,便能看出,世間一切眾生所作所為,都是為了“自由”而做奮鬥,有人為了經濟自由,有人為了精神自由。
人類骨子裡都在追求的,就是“自由”。
自由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嗎?
還是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
自由,是沒有“想”,自由,是不被任何情感、物質束縛,能解脫精神的束縛,要先自由,才能自在。
這是佛的狀態,能用意識決定一切。
生而為人,都沒有真正的“自由”“自在”,但是這是我們所追求的狀態,是我們要修煉的境界,但首先需要接受的,就是我們作為一個人,在人的基礎上做好,再往上走。
人受肉身限制,意識與肉身共存,找到平衡點,作為人,就別做“神”的事,超出範圍是自討苦吃;作為人,就別做“畜生”的事,這是自損福德。
人的自由,基於肉體與精神共同舒適生存,認清自己,看清自身位置,便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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