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支持复工复产


3月16日,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示范区非居民用气成本的通知,通知要求示范区天然气公司,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通知原文如下: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阶段性降低示范区非居民用气成本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我省非居民用气成本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0〕227号),结合示范区实际,现就阶段性降低示范区非居民用气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一)阶段性降低示范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配气价格。示范区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0.698元,调整为0.663元。

(二)示范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23元调整为2.16元。

(三)示范区车用天然气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12元调整为3.05元。

二、执行期限

本次阶段性价格调整自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阶段性调整价格结束后,示范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仍按《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区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9〕3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