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惠及“四方” 惠民惠企复工复产

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对这些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副局长王丰在今天(3月18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疫情期间各项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王丰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特别是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适用3%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困难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自2020年1月1日起,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针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方面,黑龙江省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减负政策。自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对应属期内各类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我市根据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实际情况,出台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优惠政策。自2020年2月至4月,对职工医保单位缴纳部分实行减半征收,财政统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勃利县参保单位不实施减征。

王丰还表示,近期,税务部门还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开展了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了4类24项75条便民服务举措。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持续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政策红利。纳税人缴费人可以及时登录税务部门官方网站、关注税务部门微信公众号以及拨打政策咨询专线等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详细解读各项税费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

http://www.chinatax.gov.cn/

黑龙江省税务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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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14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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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咨询热线:0464-8360031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咨询热线:0464-6161031

七台河市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咨询热线:0464-833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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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七台河广播电视台电台新闻中心记者:杨娜 杨丹 刘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