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仙门棚户区(察院路、东峰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通仙门棚户区(察院路、东峰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现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止。
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建瓯市通仙门棚户区(察院路、东峰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协议。
特此公告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根据通仙门棚户区(察院路、东峰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通仙门棚户区(察院路、东峰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现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止。
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建瓯市通仙门棚户区(察院路、东峰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协议。
特此公告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