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读过的小说里哪一本最刻骨铭心?

爱豆1010


对我的灵魂冲击最强烈的要数美国的伟大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小说。主人公的同伴死了,主人公也受了伤。走在山区的路上,又饥又渴又饿又冷又冻。在这身体极限中自己又受了伤,并且最后被一只恶狼跟上了。主人公最后顽强的用强大的意志把狼咬死了。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能够把对方吃掉。最终主人公的强大的求生欲望和顽强的精神把狼吃了。最后它像虫子爬行那样,如此慢的速度,仍然向前爬着,向前爬着,向前爬的。他只有那渴望生命,热爱自己的生命,能够顽强的存活下去。最后他活下来了,活着真好。


wangyizuog


基督山伯爵,故事跌宕起伏,充满了戏剧性的悬疑与转折,讲述的是中世纪一个法国海员——主人公邓蒂斯,在婚礼之日被人陷害入狱,在黑牢中煎熬14年后终于逃脱,并因此获得一笔巨大宝藏,从此改名换姓走上复仇之路的故事。


糊涂一休哥


七堇年《大地之灯》


最开始知道这本书,只是因为在写这本书时作者还是一个十九岁的少女,叫七堇年。书中分片段记载了主人翁简生的一生,他所经历的童年、青春、成长的路途,述说着一个漫长的时光记忆。整本书虽说出自一个站在十几岁尾巴上的年轻女子之手,但并非在文字间就会显得荒芜而唐突。相反,七堇年所显露出的清晰严谨的思维路线以及干练又略带沧桑感的文字,带给读者的是华丽而真实的阅读感受。


小说主人翁简生几乎是在绘画、迷失和痛楚中度过了他的成长历程,他将所有对爱的寄托转移到美术教师淮的身上,这种爱,是对母亲的感情、是对爱人的温情、对朋友的信任,都完完全全的落在淮的身上。爱,是他所追求的光芒,是他奢望的一切。他对爱的追求,扩张到每一个细胞当中。


母亲去世之后,淮也相继离开他的生活,直到遇到貌似淮的辛和时,简生才渐渐安定下来,开始考虑家庭的生活。在和辛和去西藏的时候,收养了已无亲无故而年幼的藏族女孩卡桑。故事到此并没有结束,七堇年开始以独特的视角分别讲述卡桑的成长生活和简生之后的日子。


这个藏族小姑娘卡桑的生活,让我们看到,神奇而壮美的西藏风光,善美的理想之灯,带着神性的光芒,照亮所有的角落——大地和人,秃鹫和藏獒。所有的人物和情节,向着作者心里冥冥之中那个神性之灯的主体预设靠近,其实就是形而上的表达了:生活永远是残缺和黑暗的,彼岸的真理之国永远照耀引导着我们。在这种光芒的照耀下,我们才得以尽可能得保全我们与生俱来的那些美好的品质,虽然它们终将在尘世的洪流中,渐渐的消磨损耗,不复存在。


大地之灯,心如大地,哪怕只是一种理想的美好的愿望,也仍旧让人热泪盈眶,撼动人心。其实每一个人心里都会有这样的一盏灯火,无论炽热的白昼,还是昏雪的黑夜,都持续的发出银白色的光芒,照耀着我们离散的未来。


梓丘


余华的《活着》。

福贵是地主的儿子,年轻时吃喝嫖赌,放荡不羁。因为赌,输光了田地,败完了家产,气死了父亲。可以说,“孽子”和“败家”就是他的人生标签。

后来,还完赌债,福贵和母亲、妻子、女儿以及未出生的儿子搬出了祖传的大宅子。

脱下了绫罗绸缎,穿起了粗布麻衣,从衣食无忧的富家子弟变成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养活家人的佃户。

他做了,做地无怨无悔,因为他知错改错,最初我以为这部作品想表现的就是富贵的浪子回头金不换。

可事实并不是,福贵有一个好母亲,有一个好女人家珍,好女儿凤霞,儿子有庆也是好儿子。富贵前期虽是放荡了些,也的确没什么坏心思,也是个好人。

就是这样子的一家子好人,接下来所要面对的生活的苦难却是令人唏嘘的。福贵进城抓药,被国民党住了壮丁。

那段时间战场上每天都有大批的人死去,打死的,冻死的,饿死的不计其数。福贵幸运地活了下来,撑到了全国解放。

重获自由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家。时过境迁,老母亲坟上的草都满了,凤霞没钱治病成了聋哑人。

但好在家还在,本以为接下来就是一家人努力生活获得幸福了。

但老天却像是跟福贵作对似的,儿子有庆,妻子家珍,女儿凤霞,还有偏头但善良的女婿二喜,都一个个离福贵而去。

最后陪着福贵的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和一头从屠宰场救下来的老的不能再老的黄牛。

夕阳西下,头发花白的福贵牵着老黄牛,黄牛背上坐着苦根,一家三口慢慢地向着远方走去。

这是儿时对电视剧《福贵》的全部记忆了,记得看完之后觉得心里很是悲凉,也不明白究竟想表现些什么。

因为最后是到了改革开放,分田到户的时候,就以为是为了表现中国近百年来的历史变迁,古今对比,让观众知晓如今生活的来之不易。

再后来,无意中读到了《活着》这部作品,才明白《福贵》是由《活着》改编而来。

读了《活着》,才知道《福贵》这部电视剧对福贵还是留了情的。

《活着》最后的结局,却是苦根七岁那年,因为贪吃豆子而撑死,也先一步而去,只留下福贵一个人孤零零地和老黄牛做伴儿。

福贵叫那跟他自己一样老的老黄牛:福贵。

是啊,他们俩是那么的相像。老黄牛年老力衰,耕起地来时常休息,可它不想死,才会因在屠宰场流下泪水被福贵买下。福贵一生凄苦,眼看着亲人一个个死去,他还是要活着。

福贵为什么而活着呢,我说他不为任何人而活。不管是为谁活着,那个人没了,福贵依然活着。

福贵为自己而活,即使身边的人全都死去,他也要活着。他要看看,到生命的尽头,天地还有自己到底是个是么样子。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才是《活着》最深层次的东西,也是福贵坚持下来的理由。

正如《活着》的自序所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我”存在过,“我”的目标就是好好地活着,哪怕现实给“我”的苦难、平庸和不如意多于幸福。




休独倚


应该是《我等你到三十五岁》吧。

他南康原本多阳光温暖一个人,却偏偏遇到一个张先生,为他丢了骄傲不算,还丢了自己的命,是谁说先动情的那个人一定输的最惨?💔💔

“我比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更热切地期盼你能幸福,可是,想起这幸福没有我的份,还是会非常的难过。”💔💔

“你看这个人,嘴里说喜欢我,又让我这么难过。”💔💔

“我等你到三十五岁,如果到那时你还不来,我就找别人了”。

“我不无辜,可是我也没有罪,我只不过喜欢着一个人。”💔💔

“除了寂寞,他什么都没留下想起以后也许还要这样过好多年,就使人觉得恐惧恐慌,所以会害怕,也许不可能坚持到三十五岁了。”

“我会等你到三十五岁但是我永远都到不了三十五岁了,所以我会永远等你”💔💔

南康,湘江水太冷了,我们回家吧。你看那人正燕尔新婚,你怎么能甘心一个人在江水中冰冷呢?💔💔


追光女孩gi


现在网络极速发达,人们沉浸在网络碎片化的上瘾式快娱乐里,已经极少有人能安安静静地捧上一本书,哪怕是小说,完整地看完,作为80后一代值得庆幸的是在我们的青少年时期,网络尚未完全普及,日常娱乐除了看电视以外,最幸福地莫过于捧上一本自己喜欢的小说,美滋滋地倚靠在窗前,沉浸字里行间......


虽然那时每个人手里的存书都不多,也没有太多零花钱去买闲书,但我们却开启了最早的共享模式,每个人都会把自己看过的书从朋友或同学手里换自己没有看过的书,"书非借不能读也",书一拿到手,便会如饥似渴地利用一切闲散时间去读,同时等着看这本书的人也会不断地催读,鉴于这种状态,作为一个农村娃,也有幸读到了不少书。


读过的小说里,有金庸,有古龙,还有卧龙生,但就女生而言依然是读琼瑶阿姨的小说最多,最刻骨铭心的不是如今在影视剧界奉为经典的《梅花三弄》《还珠格格》《烟雨濛濛》......而是《我是一片云》。



而四大名著中,最刻骨铭心的是《红楼梦》,里面的黛玉,引得我流了太多的泪水,经曲终是经典,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每看一次《红楼梦》,都会有新的感悟,也难怪对《红楼梦》一书的研究足以独成"红学"一派......



京派小说里,最喜欢老舍先生的作品,尤其是《四世同堂》,人物虽繁杂,但每一个人物都有极为鲜明的个性,让人过目不忘。



里面的情感很纠结很复杂,战争带来的伤害,伤人的同时亦伤己,里面所透出的大局观及家国情怀令人动容,而里面汉奸式的人物也是令人恨之入骨,让读者意识到这些披着"同胞皮"的汉奸害起国人来比直接的敌人更狠毒,而里面每个小人物的命运都足以让人心酸落泪......



虽然我们没经历过那个年代,但通过读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极强的文字画面感,让我们感到切肤之痛,也更加明白我们如今的幸福生活来得是何其不易,那都是先人们用鲜血换来的,而我们现在所过的生活正是《四世同堂》里的那些先辈们所渴望的未来......


漫步八零


如果说到印象深刻,脑海里会想到《月亮与六便士》。

且不说毛姆的写作手法于我而言有超强的阅性,每每读来不愿放手。

思特里兰德曾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体面的工作,妻子是大多数人中俗得有点可爱。丈夫的性情大变,她没有一丝预兆的感受这突如其来的痛苦,此处我亦同情她。

于思特里兰德而言,我不知道他是前半生清醒还是后半生清醒,前半生的现实,后半生的理想,几近疯狂的对理想的追求让尽管下半生生活潦落的他甘之如饴,找到了心爱的女人拾起热爱,他不在现实中屈就,终究把所有的画付之一炬,如同他生命的殒落。

像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又像是一个悲剧。

当人们纷纷拾起地上的六便士,他却望向天上的月亮。



老胡就是古小月


王安忆的《长恨歌》,读这本书是在青春期最叛逆也最迷惘的时候,当时我同桌和最好的朋友都因为贪图玩乐迷失了自己的青春,我读完这本书后明白了如何去抵制外界的诱惑。


Wenxiaoooooo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最刻骨铭心的一本小说是《梦幻空间》

我是一位小说爱好者,阅读小说已经有20年,但是仅限于网络小说,所以对我来说,最刻骨铭心的小说是读的第一本小说《梦幻空间》。这是一本穿越类型的魔幻小说,讲述的是出生地球的主人公穿越到了一个魔法和斗气并存的世界,因为主人公在地球上经常吃地瓜,导致其魔力异常充沛,几乎赶得上穿越世界的最强者,但是却不懂怎么使用。整本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经历过一系列的事情后,变得成熟也变得很强,到最后征服人神魔三界。

虽然在现在的网络小说界,这是一本剧情很普通的小说,但是因为是第一本,所以会格外的铭记。

你还记得读过的第一本小说是什么吗?欢迎评论。


z庄周蝶梦z


淇老游的蚀骨危情,简直不要太虐,沈修瑾简直稳稳的占据小说虐文界的C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