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人在手機銀行和互聯網平臺發現,不少“智能”存款產品已經不能購買。
“智能”存款產品,也被稱為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產品。就是在贖回產品時,其收益會根據存款時間分段計算利率,即“定期存款,階梯利率,存得越久,利率越高”。
以一家民營銀行銷售的“智能”存款產品為例,其存款利率分為5個階梯:存入7天內,年化收益率為1.2%;存入7天至兩年為2%;存入兩年至3年為3.15%;存入3年至5年為4.125%;存滿5年為4.5%。
去年,類似這樣的“智能”存款產品銷售火爆。但在去年底,監管機構開始對此類產品“叫停”,不少銀行已將這類產品下架。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下發,更明確了對這款產品的管理。
《通知》明確,對於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產品,由於違反了《儲蓄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的規定,也應予以規範。這意味著,此前階梯式計算收益的“智能”存款將“退場”。如果提前贖回,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與“智能存款”同時被嚴管的是結構性存款。央行明確,將結構性存款保底收益率納入自律管理範圍。結構性存款是銀行一種掛鉤金融衍生產品的存款產品,通過與利率、匯率、指數等的波動掛鉤或者與某實體的信用情況掛鉤,使存款人在承擔一定風險基礎上獲得相應收益。
一般來說,結構性存款收益由兩部分組成,一是保底收益率,也就是銀行承諾客戶可以獲得的最低收益率,其性質與一般性存款利率類似;二是掛鉤衍生品產生的收益,取決於衍生品投資情況。
此前,監管層已規範了結構性存款。但部分銀行的結構性存款保底收益率明顯高於一般性存款利率。目前,已經有不少銀行調整了結構性存款的保底收益率,不少仍在銷售的結構性存款產品,保底收益率較同期限存款基準上浮幅度多在50%以下,還有的銀行乾脆將保底收益下調至與存款基準利率持平。不少市場人士預計,新規之後,結構性存款的保底收益率將下行,可能會影響發行的整體規模。
業內人士分析,無論是針對“智能”存款,還是結構性產品保底收益率的新規,均是為了打破“高息攬存”的現狀。申萬宏源銀行業首席分析師馬鯤鵬認為,規範結構性保底收益率將有效打破銀行間“高息攬存”的困境,引導全社會儲蓄回報中樞下移,實現全社會為實體經濟讓利。(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陳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