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能借钱给你的人,你不能忘掉他,要感谢他”你认为呢?

合肥宝迅


我举一个我亲身经历的事。事情发生在2006年,我的发小象亲兄弟一样的朋友,把我骗到了秦皇岛,进了传销组织,我被骗去27000元钱,钱是他借给我的,我本心不想给他的,但他和他媳妇来我家又哭又闹,结果我和爱人商量之后把钱给他了,从此再无交集,再无来往。

当然,一般情况下借给你钱都是你的亲人,朋友,当你特别急需用钱时,比如疾病,生意周转,孩子升学等等正事能把钱借给你的,你应该一辈子不要忘恩。

而当你吃喝嫖賭抽,把钱借给你,并要钱吋一点情面也不讲,或高利息借给你,我看就不要感谢了,远离他,忘掉他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