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检察院2020年第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暨党支部主题党日

1月20日上午,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第1次集体暨党支部2020年第1次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支部书记段启功原文领学了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辉作学习总结,就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做好2020年党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体党员要带头强化学习,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队伍的终身课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二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丰富主题党日载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三要带头强化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担当。全体党员要通过不间断学习,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推动工作上强化担当,把各项检察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把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和学习成果转换上。四要带头强化叩问初心使命的自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初心和使命变成推进新一年检察工作精气神,在新的一年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