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大荔县“3•16”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2020年3月16日14时许,王某科持C1证驾驶陕E4xx16号小型轿车,沿大荔县208县道由北向南行驶至23KM+100处时,与相对方向罗某全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迎面相撞,造成罗某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视频反映,事发时双方驾驶人均采取措施不当,因而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

渭南公安交警提醒您:驾车时一定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遇前方来车要互相礼让,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