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廈門晚報記者王紹亮通訊員傅秋萍陳昭龍)叫了一輛網約車,平臺顯示的是一人乘坐,可上車後發現,不僅車牌不一樣,車上還有3名陌生乘客。網約車明顯變味了。昨天,市交通執法支隊通報了近期開展網約車涉嫌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的兩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私自攬客非法營運公司和司機皆受罰
4月3日下午,市交通執法支隊在集美聖果路附近查獲一輛涉嫌非法營運的網約車。
駕駛員汪某說他開的是網約車,並且出示了相關營運證件,可車內的四名乘客是哪個平臺的客人,他卻說不清楚。交通執法人員詢問乘客,發現他們均不是通過網約車平臺坐上這輛車的。其中三人通過一個微信公眾號下單,另一人通過“召車熱線”乘坐上該車。最終,汪某承認車內的乘客都是公司安排他運載的。交通執法人員調查發現,這輛閩C牌照的小車隸屬於某汽車服務公司,雖然該車已接入某網約車平臺,但該公司卻私自招攬乘客非法營運。
該公司因未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證》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將面臨2萬元以下罰款。駕駛員汪某因未通過網約方式承載乘客,將面臨2000元以下罰款。
【案例二】
訂單顯示一人乘坐上車發現還有別人
3月25日,市交通執法支隊在高崎機場查獲一輛冒充網約車的順風車,車上載的四名乘客,分別通過不同的順風車平臺下單,結果坐上了同一輛車。更蹊蹺的是,乘客手機界面顯示的接駕車號與該車車號不符,而且,每名乘客的訂單都顯示只有自己一人,上車後才發現車上還有其他人。
經調查,交通執法人員找到了答案:這輛車所屬的泉州某汽車服務公司,通過平臺將蒐集到的類似行程乘客進行“拼單”,讓原本只能運載一兩名乘客的順風車拼單成四人,該公司自稱是為了“降低成本”。
這家公司因未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證》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將面臨2萬元以下罰款。駕駛員陳某因未通過網約方式承載乘客,將面臨2000元以下罰款。
交通執法人員提醒乘客警惕“被拼單”,如遇此類情況可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