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


为做好省市县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要求,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同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9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