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我們都有歲月可回首 且以深情白頭

時間太快

卻總有一首歌

忘不掉

兜兜轉轉

再聽那首歌

已潸然落淚

到了某個年紀

才發現

那些老歌真是好聽到哭

去年50歲的李若彤登上舞臺,21年後小龍女再次現身,惹無數網友淚奔。



人海茫茫

總有一些人

某些事

守候在角落

等你回首

曾經的他倆

是我們眼中最完美的神鵰俠侶



二十多年後

姑姑和過兒都老了




這世間

有種幸福大約就是

仍有歲月可回首

高三語文老師在我一篇關於愛情的讀後感上寫下“愛過 ,就是一生一世”,後來我知道,錯過,才是一生一世。@撈月亮的人yjy

據說很多人,都沒能和最愛的人走到最後。

因為很多人都是在失去之後才知道誰是自己的一生最愛的。

相比張嘴就是“麼麼噠”,說“約嗎”的時候臉不紅心不跳,跟誰都可以講“我愛死你啦”……想一下,這個年頭,似乎也只有一句“我喜歡你”,還顯得比較珍貴。@已隨風逝

想起小時候陽光透過紗窗灑滿屋子,我家老式大收音機,就放這種悠揚的歌,爸媽正年輕還會帶我在路燈下散步,那時候時間好慢像小溪在流。@dara

張愛玲說:女人想要不是愛,是偏愛。

能得到這種“偏愛”的女人都是幸福的吧。

鄭州到老家,460公里,將近500公里,其實我想說的是,要麼衣錦還鄉,要麼客死他鄉。@純屬路過這裡

離家越遠,才會越想家。

那年下雪,她跟我說分手,回家後,天空飄起了雪,我抽著煙,看著窗外,好委屈!!!什麼也沒想,就是靜靜地聽著這首歌:“冷風催我醒,原來共你是場夢,像那飄飄雪淚下,弄溼冷清的晚空,原來是那麼深愛你。”@_TiAmo

這世間最悲傷的事,莫過於分手後才發現我那是那麼深愛你。

燈泡滅了,我仔細檢查了下,鎢絲並沒有斷。我重新按下開關, 燈泡閃了兩下又滅了。我問,你怎麼了,不開心麼。燈泡回答,等會兒,有個蛾子在窗外看我好久了。我說,那不挺好,有人看得上你。燈泡說,我不是火,別讓她看錯了,誤了人一輩子。@帶上節奏

你在乎的那個人給你的在乎,才是真正的在乎。

我所有自負都來自我的自卑,所有的英雄氣概都來自於我內心的軟弱,所有的振振有詞都因為心中滿是懷疑。我假裝無情,其實是痛恨自己的深情。我以為人生的意義在於四處遊蕩流亡,其實只是掩飾至今沒有找到願意駐足的地方。這就是我的詞不達意。@UniqueLily7

每個人都在試圖理解別人,可是如魯迅所說: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哪怕是與親人和愛人之間,我們都要耗盡一生去尋求彼此的理解和關愛。 可是,如果沒有這種努力,人生又有什麼意義?

女兒出嫁時父親對她說:“女兒,一定要尊重你的丈夫。你甚至可以崇拜他。但是要記住,你們之間矛盾和不高興的事情不要跟我講。因為你終會原諒他,而我不會。”@微笑的魚a

張宇的妻子十一郎。

12歲那年,張宇和一個才貌雙全的女孩相識、17歲開始相戀,因為女孩很喜歡狄龍扮演的蕭十一郎,張宇給女孩取了一個名字,叫十一郎。在那個花一般的懵懂年代,張宇和十一郎經常相約在午後校園的林間小路上。

這首《囚鳥》作曲:張宇;作詞:十一郎。

小時候很討厭迪克牛仔,覺得他長得難看,還有那頭髮,都是些什麼啊!但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竟然覺得他的歌可以接受了。不僅如此,還有了些感悟。人都是會自我成長的。大學裡選修過一門名為《小說賞析》的選修課,老師很有意思,說怎麼看一個男人夠不夠成熟穩重,看他走路的姿態。@MeXiZ

有人說:

當你認真談過一段感情,最後卻分手了,後來你會很難再去喜歡別人,你不想花時間也不想去了解。就好比你寫一篇文章快寫完了,但老師說你字潦草把作業撕了讓你重新寫一遍。雖然你記得開頭和內容但你也懶得寫了,因為一篇文章花光了你所有精力,只差一個結尾,你卻要從頭來過。

女生跟男生小心翼翼的坦白愛上了另一個人 男生沒有想象中的激烈的情緒 他並非不在意,要不怎麼會一個人在陽臺上抽了一晚上的煙 那就這樣吧,你走吧,到了記得要給我通電話 男生,不,男人跟女生說 他們並非不愛了,只是,女人愛那個人更多一點,而男人愛女人愛的太深 這裡的鑰匙你先留著吧。 你要是想回來,我還在。@二井

那就這樣吧,再愛都曲終人散了。

戀愛七年,分手三年後,手機莫名接到短信,很熟悉的電話號碼:明天我要嫁人了,謝謝你給過的青春,希望你一生都平平安安,我緩緩的將車停在一旁,放下窗戶,向她城市的方向望去,腦中思緒萬千,人生又有多少個十年呢,拿起電話,喂:“媽,週末我想回家,還有上次你安排的相親對象,是不是跟我同齡?@ZorroL

據張衛健說他和張茜分手半年後,在午夜出租車上讓他聽到淚流滿面的歌就是這首《我終於失去了你》,後來他們和好結婚了。

願所有的失去都可以失而復得。

情人節前夕,得知我要去相親,他翹課從韓國飛回來,從上海,長沙,武漢,再到我家,他一刻也沒睡,只是為了見我一面,他對我說,喜歡了你六年,膽小的我從來不敢說出來,但這一次,我怕你這樣去相親然後就嫁給別人了,所以,我必須回來。從沒想過會有人因為我而做這麼瘋狂的事,我對自己說,珍惜吧。@曾大頭的喵小姐

你對我說分手的那天,我問我室友借了500塊錢,坐了一千公里的車,兩天沒吃飯,去了你的城市,你找個藉口沒有見我,我在你家門口站了一個小時,在你家附近的小攤買了兩個粽子,吃完就回家了。現在分開三個月了,心還是痛的。@獅虎

這麼多年過去了,你的心裡還有一個不顧一切想去見的人麼?

這首歌是初一音樂老師教的,她現在當尼姑了,不知過得怎麼樣,沒人打擾才是她想要的吧。之前她嫁給一個鎮領導,大家覺得美滿,後來遭遇家暴,可憐女子……@caijiazhan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過去,總是最登對。

曾經在1999年的某個夜晚,在車上等人,聽著傳來的這首歌,那時候就已經覺得這是個老歌了,還覺得很懷戀曾經的年輕歲月,如今又一個十五年過去了,甚是懷念曾經的歲月。@i划不來的蛋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或許,我又何嘗懂你的心。 都不懂,都也好。@法令紋少女1

人啊

年輕的時候

總是想不明白什麼是最重要的

總是搞不清楚怎樣是最深愛的

直到很多年過去

經歷很多事情

彷彿才開始明白

大約就像

赫本和派克

年老後的再次相遇



果然

這世間最好的相逢

就是久別重逢

大約也像是

多年後

在電影中分開的

里昂和瑪蒂達

俏皮地站在一起




原來

這世間真的還有歲月可回頭

人這一生,大約就是經歷多少人,看清多少人,到最後只剩時光是最好的安慰。到最後,那些還握在手上的就是最溫暖、最珍貴的東西。

生活

一半是回憶

一半是繼續

願我們都有歲月可回首

且以深情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