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項目管理實踐
版權亦稱“著作權”。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根據規定,作者享受下列權利:
“毛澤東大字本”出版項目符合“版權”定義中的第五點,即: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複製、播放、表演、展覽、攝製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但是,這個項目無論從政治、文化角度看都屬於特殊出版項目。其所涉及的著作版權歸屬、設計版權的的界定、出版機關審批、項目管理過程中關於人力資源配置、財務管理和投融資、印製過程的行政許可、市場營銷諸要素都與一般性出版項目管理有所不同(相同和相似要素當然同樣存在),因此,選擇“毛澤東大字本”出版項目管理中關鍵要素加以研究具有樣本價值,對於指導出版項目效益最大化、對於中國主流文化和傳統文化的繼承與傳播、對於文化資源如何轉化為文化資本和社會財富也具有參照價值。
什麼是毛澤東大字本?
“毛澤東大字本”(簡稱“大字本”)是世界上印刷數量最少、印刷成本最高、最有政治意義,也是目前存世量最少的出版物之一。“大字本”是特定時期的產物,當年因僅供內部使用,印數很少,且早已絕版,除了部分為影印本,大部分是36磅新牟體印刷,字大清晰,紙質輕薄,便於攜帶閱讀。中央為滿足毛主席及一部分老幹部晚年閱讀經典著作需要,特別定製的大字本線裝書。也被稱為“毛澤東大字線裝書”、“毛澤東善本”、“紅色殿本”,被業界譽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