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司法事业

4月8日,双峰法院举行仪式,为王长松、刘华明等21位在法院工作满30年的同志颁发“荣誉天平奖章”及证书。县委副书记付凯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常健,县政协主席阳雄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春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勤,县政协副主席朱尧丰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奖者颁奖。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志强主持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上,曾春谷对2019年双峰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受表彰的21位同志三十年如一日,把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人民法院,将最宝贵的时光倾注于审判事业,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的岗位上,书写了无愧于时代的华丽篇章,为双峰法院不断前进,护航双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勉励大家以荣获天平奖章的同志为榜样,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朝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作为,砥砺前行。

获奖名单:王长松、刘华明、朱选民、王锡涛、袁红江、黄福江、彭展彪、彭云林、阎平、吴春前、刘跃新、罗红光、贺志伟、李秋成、曾安林、彭桂胤、张耀芳、胡其辉、刘特华、王愈其、谢光辉



Q:

什么是“荣誉天平奖章?


A:

“荣誉天平奖章”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用以鼓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积极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三十余载践行在司法公正的道路上,这枚奖章上刻着岁月见证的初心和30年来他(她)们为司法事业奋斗的身影。岁月神偷,偷走了他(她)们的青春,却也成为他(她)们荣誉的见证者。


撰写:谭浩宇

审核:肖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