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不成反被判刑!遵义一男子打开煤气自杀引发爆炸,20多户受损

遵义一名年轻男子与前妻离婚后产生轻生念头,在家打开煤气欲自杀。两小时后,他起床上厕所抽烟,结果引发爆炸,造成 20 多户受损。日前,经法院审理,他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并赔偿受损住户 1 万元。

去年 2 月,家住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办辖区瑞诚商厦的陈某与前妻离婚后,产生了自杀的想法。在陈某家中,有一罐因生活所需购买的煤气,陈某于是打算在家中用煤气自杀。

去年 2 月 18 日,陈某在家中将门窗全部关闭,并将煤气打开,然后上床睡觉。大约两小时后,陈某起床准备点支烟上厕所。

但是,此时陈某家中的煤气已达到一定浓度,在他点烟瞬间家中煤气发生爆炸,导致其当场受伤,商厦 3 台电梯及附近 20 余户居民房受损。陈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提起公诉。

据住在陈某家楼上的帅女士称,这次爆炸她家受损最为严重,不仅门窗全被炸坏,家具、家电无一幸免。去年 9 月,帅女士向红花岗区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陈某支付因爆炸造成的装修、家具家电、衣物、房租等损失共计 87000 元。

在庭审过程中,经红花岗区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陈某的亲属赔偿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帅女士经济损失 1 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用煤气自杀的行为,引燃爆炸导致居民楼 20 余住户的房屋门窗不同程度损坏和公共过道区域公共设施损坏的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3 年。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 兆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