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对7个“空心村”实施综合治理


近日,衡水市出台“空心村”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农宅空置率50%以上的7个“空心村”启动治理工作。


今年起,衡水市以空置率50%以上的7个行政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多种模式对“空心村”进行综合治理,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劳动力向园区转移、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集聚的路径,统筹推进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养的新型社区。


易地新建。对自然条件恶劣、空置率高的“空心村”实施异地新建。在建安置项目,逐一细化、优化施工方案,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对建成待验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验收操作规范和验收程序,抓紧时间验收,确保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对验收交付项目,及时制定分房方案,尽快向搬迁群众交付新房钥匙,组织群众有序入住、和谐安置。


整治提升。实施整治提升的村庄,加快拆除已坍塌和结构严重受损的房屋、残垣断壁,整治处理破败屋院,确保环境整洁、住房安全。对部分闲置或拆除后的宅基地,根据需要可修建成幼儿园、农家书屋、公共广场等公共设施,也可开辟为游园、果园、菜园等。依法自愿有偿回购老宅和闲置房屋,充分发挥市场杠杆作用,以农家乐、民宿、微工厂等方式孵化集聚微产业,形成利益链接,发展乡村实体经济。


完善配套设施。以“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为目标,按照相关行业建设标准和要求,依托集中安置区现有资源,强化弱项,补齐短板。完善新建安置点的水、电、路、气、讯及垃圾、消防、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物业服务、便民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配套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利可及。


强化产业就业。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游则游、宜商则商”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大力发展安置区配套产业。重点选择建设市场相对稳定、获益较快的特色产业,力争每个集中安置区建设1个以上配套园区或项目,确保集中安置区产业全覆盖。加强周边企业吸纳、返乡创业带动能力,拓宽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渠道,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和指导,力争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的群众全部实现稳定就业。鼓励群众以土地、林地等资源的经营权,通过入股、出租等方式与企业建立股份或租赁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群众增收。


加快推进拆旧复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抓紧签订旧房腾退协议,细化旧房腾退拆除政策,力争做到一户不落。加快旧房拆除进度,建立拆旧奖补机制,引导群众自拆自清。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因地制宜实施复垦复草复绿,对具备复垦条件的宅基地,依法依规复垦为耕地;对不具备复垦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草复绿或综合利用,做到既能开发利用,又能保护生态环境。


统筹跟进后续工作。完善安置区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机构队伍,建立健全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农民变市民、村委会改居委会,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安置群众落户手续。积极做好安置后续工作,统筹解决好安置群众养老、医疗、教育、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安置群众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服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依法办理群众不动产登记,有序推进承包土地流转,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