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銷窩點的這個沙發上,每天都會有一對一洗腦式座談,一旁的黑衣男子負責督導。
傳銷人員給記者洗腦時,手繪的五級三階製圖表。
去年11月,河南丁女士被以招工的名義誘騙至安徽合肥一傳銷組織,遭遇輪番洗腦後,被騙走13800元。今年1月,記者通過引薦進入這個自稱“1040陽光工程”的傳銷組織。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該組織以家庭為單位,分散在不同的居民房內,以不限制人身自由為特點。在8天7夜的暗訪體驗中,先後有35人輪番對記者一對一洗腦,傳銷者們聲稱不買賣商品,交69800元,就可以排隊領取1040萬元。並稱“生意”能讓自己翻身、改變家族命運,甚至美國成為世界霸主也全都靠它,“保守估計在合肥的成員不下百萬人”。記者離開該傳銷組織後向警方報案。
2月26日,合肥市瑤海區打傳辦根據記者提供的傳銷窩點地址展開調查,至晚10時,兩處窩點人去樓空,另兩處窩點發現9名傳銷人員,目前已全部移交當地經偵部門接受調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顯示,與“1040陽光工程”相關的案件多達數百起,多名涉案人員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獲刑。
“車輪式”洗腦後再談“生意”
“我到現在都考慮不清楚,我自己咋會想起來把這個錢直接給人家打過去。”回想起自己的經歷,河南省的丁元(化名)仍會埋怨自己。
去年11月,她被朋友以招工的名義誘騙至安徽合肥一傳銷組織。遭輪番洗腦後,丁元陸續繳納13800元。
丁元介紹,該傳銷組織分散在不同小區的民居房內,“成天不幹活,今天我跟你聊天,明天別人來跟我聊天,天天就是這個。”丁元回憶,每天至少4個人一對一跟她座談。
今年1月13日,通過引薦,記者前往合肥,進入該傳銷組織。進入前,該組織承諾給記者的司機工作被擱置不提。“我先帶著你去了解一門生意。”當天下午,一名中年男子開始帶記者串門,“要不是有引路人,你今天根本瞭解不到這個生意”。
與丁元遭遇如出一轍,記者每天都被帶往不同的“兩室一廳”串門,一對一地座談。
“像你今天瞭解的這個生意,它的名字叫‘連鎖經營業’,我們這個生意是不買賣任何商品的……投資69800(元),掙的是1040萬(元)。”女傳銷者伍某稱,投資越多,掙得越多。
她介紹,這門生意之所以能賺錢,是因為“有一個非常公平公正的獎金分配模式,叫五級三階制”。記者瞭解到,所謂“五級三階制”,指的是五個級別,三個晉升階段。“首先是實習業務員,然後是組長、主任、經理、高級業務員,高級業務員在這裡統稱為老總。”她介紹,想晉升,每人要尋找3個合作伙伴,也就是發展下線。
在隨後的8天7夜裡,共有35人與記者座談,大部分是一對一,每人至少講一小時。在此過程中,記者基本只是傾聽,不需要講話。
前三天,該組織人員反覆強調,“連鎖經營業”並不違法,行業內每個人都擁有手機卡、身份證、銀行卡。為確保記者能夠用心,同屋居住的男子會根據每日的座談內容,提供24道簡答題,要求記者背誦,茶餘飯後,不斷提問。
“第四天,也就是你(開始)正兒八經地瞭解這個生意(的時間)”。在傳銷人員範某口中,加入組織前三天都是國家在篩選人,篩選不通過的人“早在前三天就被嚇跑了”。
傳銷人員一再承諾,這門生意“穩賺不賠”:“只要參與今天這個模式,每一個人都會拿到1040萬。”不過記者向多名傳銷人員提出,想看他們收入的短信提醒,以及去看看拿到1040萬的人過的什麼日子,均遭到拒絕。
“紅頭文件”和“老總”約見
為證實自己是國家項目,該組織稱,自己有“紅頭文件”,分為“一動”和“一不動”。“一動”是百元鈔票,紙幣上的各種數字是暗語。“你看在這張錢上有6個100,說明老總有600個人的份額。老總又要我們發展29個人,你再看這個錢圖案上,數一下是不是29個點啊?”
“一不動”則是指合肥市政府大樓。該組織派了兩名傳銷者,開車專門拉著記者在合肥市政府大樓外繞了一圈。途中他們稱因為行業隱秘,要求記者不得拍照,不得往外掏手機。
傳銷者稱,合肥市政府大樓就是一本無字天書,專門為“連鎖經營業”而建。“你看這棟雙子樓,它所有的玻璃加起來是1040塊”。傳銷者暗示,玻璃數代表在該組織能掙1040萬。
該組織內人員反覆強調,“連鎖經營業”利國利民又利己。“人家美國運用這個模式已經100多年了,為啥美國成為世界霸主,就是人家運用了這個模式。”但所有介紹的內容,傳銷人員都沒有說明任何來源和出處,也沒有拿出任何書面資料予以佐證。
1月18日晚,記者進入傳銷組織第六天,被組織三名“老總”約見,見面地點為咖啡廳的一個包間內。
“我們三個也是受國家委託,和你考察今天這個生意,需要有5到7天的一個流程。”三名“老總”輪番告知記者,“連鎖經營業”不容錯過,進入該生意需要交的69800元,一定要想辦法籌到。
“弄錢的時候……你必須得找好方法才能說。你可以說,你處對象了,或者咋了,都可以。你不能說我剛看了個項目,投資69800(元),你給我打7萬塊錢吧。”在籌錢等方面,對方要求記者不要對任何人提。
1月20日,由於記者稱籌不到錢,被傳銷組織要求離開,對方一再囑咐,“你把這個生意看完了,自己明白就可以了,在家不要隨隨便便給誰亂說”。
兩傳銷窩點9人被移送經偵部門
新京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發現,與“1040陽光工程”相關的案件多達數百起,多名涉案人員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獲刑。
公開的判決書顯示,此類組織大多以“陽光工程”“1040工程”等為名,要求參與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2月1日,記者前往當地合肥市瑤海區城東派出所報案,反映記者暗訪發現,該轄區存在傳銷組織。派出所民警告知,會將情況上報派出所所長,同時將組織聯合打傳辦,找傳銷組織所租房子的房東,“最好是年後有現場,抓個現行”。
2月26日,合肥市瑤海區打傳辦根據記者提供的傳銷窩點地址展開調查,至晚10時,兩處窩點人去樓空,另兩處窩點發現9名傳銷人員,目前已全部移交當地經偵部門接受調查。
“南派傳銷的幾大特點,該組織均符合。”反傳銷組織人士向記者歸納,南派傳銷有四大特點:通訊自由、以家庭為單位、人身自由、一對一洗腦。
與此同時,該傳銷組織符合《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中關於傳銷的定義:“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合肥市瑤海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張先生介紹,如發現傳銷者,有30名下線並願意指認傳銷頭目的,將移交經偵大隊,“只有兩三人的話,只能說服教育,並遣返回原籍”。張先生表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傳銷證據確鑿,將對房東予以5萬元處罰。(本版採寫、攝影/新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