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負擔,4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
4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還確定:
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優先安排貧困勞動力務工,擴大以工代賑投資建設領域和實施範圍、將勞務報酬比例由10%提高至15%。將扶貧小額信貸還款期限延長至今年底。積極採取措施促進貧困地區特色產品擴大銷售,增加農民收入。及時將未參加失業保險且收入低於低保標準的農民工等失業人員,納入低保、救助等範圍。對受疫情影響遭遇暫時困難的人員做好臨時救助。進一步將失業保險保障範圍擴大至城鄉所有參保失業人員。其中,將去年1月以來參保不足1年的失業農民工階段性納入保障範圍。將普惠金融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行綜合績效考核指標中的權重提升至10%以上,鼓勵加大小微信貸投放。將中小銀行撥備覆蓋率監管要求階段性下調20個百分點,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提高服務小微企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