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仲
8岁小读者以年度借阅量1266册的纪录成为少儿阅读“冠军之星”,引发一些人的质疑,甚至有人联想到2018年广州市少儿阅读“冠军之星”也是一位8岁的儿童,全年借阅量为1123册,认为此举有攀比、沽名钓誉之嫌,落入了“借书比赛”的窠臼。
如果仅从比赛角度讲,以借阅量为标准评选“少儿阅读冠军”,还真值得商榷,更何况一名8岁儿童一年之中借阅千余册书,确实是超乎想象的,究竟有没有读完和读出效果,不能不让人生疑。
不过笔者以为,作为一项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评选活动,我们不能单纯、习惯性地用成人眼光和思维去评判它,而应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换个角度来看,或许更容易接受。
其实,“少儿阅读之星”评选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形式,举办方利用这种形式来庆祝和宣传国际儿童图书日,从而鼓励更多的少年儿童加入到阅读行列之中。至于说评选的标准是否科学、结果是否合理等,相信参加活动的少年儿童及其家长是不会想得那么多、那么深的。图书,是少年儿童接触这个世界和接受新生事物的一个好渠道,通过举办阅读评选活动,可以让少年儿童更加爱书,能实现这样的目的和效果就是一种成功。
再者说,8岁孩子一年借阅1266册书,且不说本身无可非议,就算存在没有全部读完的情况,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这里讲的是借书,而不是买书,数量与阅读质量既不成正比,也不成反比。将书借回,不管读得多与少,都没有其他方面损失与弊端。而且,在归还之前总归会翻一翻,都会有所收获,阅读的兴趣也许就在自然而然中培养起来了。
要说阅读质量,不要说少年儿童,就算是成年人,就能保证跟数量对等起来吗?8岁孩子一年借阅1266册书也许真的没达到应有的阅读效果,但是成人就一定能达到吗?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每年借过多少书?又有几本是认真、详细阅读的?甚至,有没有为了装门面而在家中或办公室添置很多书籍,却任由它们束之高阁?
所以说,在娱乐多元化、阅读碎片化的今天,我们还是要鼓励各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对于“少儿阅读之星”评选活动以及“8岁孩子一年借阅1266册”,我们也应予以支持,而不必求全责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