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廈門出臺新規,違規停放共享單車罰款50元

下了地鐵不想走

掃個車!

等不來公交車

掃個車!

車堵得紋絲不動

掃個車

……

共享單車真的是一種生活方式了

最大的特點就是靈活

可以隨意停放

這也是最吸引市民的地方

但是

隨意停放並不代表著

可以無秩序亂扔亂停

隨意佔壓盲道

扔在綠化帶上

停在主幹道上

6月1日起

在廈門

這樣的行為不能再有了!

使用共享單車亂停放

在禁停區隨意停車

要交罰款了!

廈門出臺新規

違規停放共享單車罰款50

61起施行

《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廈門市人民政府第9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將於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明確各方責任共管共治

共享單車管理,並非一家之事,需要群策群力,共管共治。廿七君注意到,《辦法》明確了管理責任及部門職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是共享單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共享單車的經營、服務、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查處共享單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共享單車與城市公共交通融合發展的統籌協調。

☞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轄區內開戶銀行監測運營企業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存款賬戶情況以及提供用戶資金風險警示。

☞資源規劃、市政園林、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共享單車管理的相關工作。

用戶亂停放處50元罰款

辦法提出

運營企業應當通過電子圍欄技術等手段規範用戶停放行為,按照規定及時整理違規停放的車輛,及時回收故障、破損車輛。共享單車用戶違規停放車輛的,由共享單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50元罰款。運營企業未及時整理違規停放車輛或者未及時回收故障、破損車輛的,由共享單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按照每一車輛50元處以罰款。

沿街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門前三包”管理責任要求履行相關義務的,由共享單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運營企業向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單車註冊服務的,由共享單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按照每人次200元處以罰款。

新聞鏈接

廈門首批上線1萬多個電子圍欄

4月1日起,廈門首批10125個

共享單車電子圍欄停車位正式上線

以後,在廈門騎共享單車如果亂停放

將會收取20至50元的調度費!

3次違停,將被“拉黑”

根據規定,3次以上違規停放,還會被3家共享單車企業同時“拉黑”將不能再用車!

目前在廈門運營的三家共享單車企業收取調度費的標準是統一的,考慮到新規剛運行,用戶需要適應:

第一次不規範停車,企業將暫不收費,之後會按次數疊加;

第二次收取20元;

第三次以上每次收取50元;

如果之後再違規,用戶會被三家企業同時列入“黑名單”限制騎行。

如遇問題,市民可申訴

廿七君瞭解到

三家共享單車企業還

建立了便捷的申述流程

市民遇到問題

可以通過企業的APP進行申述

這次可是來真的!

騎友們可別再亂停車了

文明騎行

規範停車

從你我做起!

作者:廿七君 綜合海西晨報、廈門廣電、網絡整理

值班編輯:王淯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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