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身影:一上班调查案情、研判案件、接待当事人总是忙忙碌碌;大年二十九晚上仍然伏案疾书撰写材料;虽然狂风乱作、杂草丛生、粪土遍地仍然阻挡不住他勘察现场坚定的步伐;虽平日“少言寡语”但说起案件却“侃侃而谈”。工作二十年来,他始终心存正义,敬法慎独,勤于钻研,苦干实干,任劳任怨,多次获得优秀党员、个人三等功、各类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被省法院推荐为全省政法系统案件评查专家库成员,他就是2019年全年在鹤壁中院执行局办案数量居首,被评为年度办案标兵的常保军。
勤勉好学强内功 腹有诗书气自华
“打铁必须自身硬”。无论在办公室、研究室工作,还是从事执行,常保军始终“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针对2016年以来最高法院连续不断出台的近30个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总是“抢先一步”,第一时间研读,第一时间推送给同事,多次组织编写《执行实务资料汇编》、典型案例、“两个意见”等合订本。针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持续开展的“春蕾行动”“夏季雷霆”“秋季风暴”“冬季破冰”等各类集中行动,总是主动请缨,加班加点,起草方案、汇报材料、领导讲话等。针对执行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将学习成果讲授给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共同提高。常保军注重将自己的独特见解及时成果转化,撰写的论文曾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优秀奖、全省二等奖,《政策保障房二次买卖的合同效力》被选入《全国专家型法官司法意见精粹》一书。在《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公民与法》《审判研究》等载体发表文章20余篇。他积极参加鹤壁电视台“法治鹤壁”的节目录制,宣扬执行正能量。由于业务功底扎实,被省法院选中参与《民事强制执行法》部分章节的起草工作。
勇立潮头敢担当 争当执行排头兵
“群众利益无小事,心无百姓莫为‘官’”。在办理姜某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执行标的额9万元,被执行人患病在监狱服刑,其父多种疾病缠身,母亲从外省远嫁鹤壁,体弱瘦小,靠家中仅有的一亩多承包地维持生计。姜某某母亲东拼西凑,6次履行不足5万元,再无任何履行能力。常保军考虑到刑事受害人亲属家庭经济实际状况,多方争取,对受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同时多次奔波于村委会、镇政府,为受害人的亲属办理了低保,受害人百般感激。“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更要守土有方。”在执行王某涉黑案件中,因王某已被执行死刑,在执行财产时,其家属百般阻挠。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常保军与其亲属斗智斗勇,义正言辞,几经周折,为受害人退赔损失490万元。受害人专门发短信致谢称常保军为“人民群众的好法官!”在办理李某某职务犯罪一案时,再将其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等扣划后,剩余可供执行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位于县城边的一处住宅。李某某妻子得知要执行其住房,情绪万分激烈,以死相逼。常保军多次奔波于监狱和县城,不厌其烦向夫妻二人释法明理。功夫不负有心人,李某某妻子终于想通,在网拍时第一时间报名,主动购买共有房屋,涉案房款及时上缴国库。“大案难案我来办!”他先后主办或参与执行王某涉黑案、某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20余亿的“某高速公路”案及问题楼盘等涉群体性案件10余件,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60余件。
头顶国徽,胸佩天平。漫漫执行路,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是始终如一默默无闻的执行耕耘。只争朝夕,不负韶华。面对每日朝阳,常保军毅然在恪守“中正平和”之道中砥砺前行,凭借一份执着与善良,凭借一份韧劲与干劲,破解一道道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