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陽法院:巡迴審判服務“到家” 釋法明理“接地氣”

“真是麻煩你們了,我這身體行動不便,還得讓你們專門到家裡來開庭。”

“大爺,不麻煩,不麻煩,這是應該的,寧願我們多跑腿,也不讓百姓多跑腿。”

……

宜陽法院梁高峰法官與書記員拿著國徽和審判包,邊說邊走進一家簡樸的老房子,房子裡還有兩顆結滿果子的老杏樹。一場特殊的審判即將在這裡展開。

4月20日下午,宜陽縣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審判團隊到焦家凹巡迴審理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因考慮到原告已八十多歲的高齡,行動不便,深居山中,來一次法院不容易,於是梁法官決定到原告家中開庭。

據悉,原告劉某承包村委的水井,向被告某公司供應用水,因部分水費未交,劉某前去通知被告交水費,但雙方因水費價格發生爭執,私下調解無果,於是原告將被告訴至法院。

老房子的地面細窄、凹凸不平。沒有條件,我們就創造條件。幹警們粘貼橫幅、擺放國徽、椅子、原被告桌牌等,一切準備就緒。

雖然條件簡陋,但絲毫沒有影響法官審理工作。審理過程中,為了讓老人能夠聽得清楚明白,梁法官故意放慢語速、提高聲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後陳述,一切有條不紊地進行著。為了讓雙方握手言和,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實前提下宣佈休庭。

庭審結束後,梁法官走向老人耐心向其釋法明理:“大爺,法官判案要講證據,不會偏袒任何一方,我們要對得起自己負責的案子,更要對得起老百姓的信任。我們會根據案情給您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老人也連連點頭表示對法官的理解和肯定。

臨走時,老人的家人也感謝道:“今天真是麻煩你們了,謝謝你們,等下個月家裡杏熟了,歡迎大家都來嚐嚐!”

梁法官也說道:“我也謝謝您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宜陽法院將繼續努力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巡迴審判為平臺,讓法官走出法院,走進鄉村,走進老百姓的心裡,將法庭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用實際行動保障社會穩定、助力鄉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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