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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五奇葩說的辯論可謂是相當精彩,陳銘和詹青雲30秒開槓環節,言辭激烈觀點對撞被戲稱“神仙打架”,蔡康永和薛兆豐兩位導師終於從臺上互掐升級到臺下辯論,在一眾研究生、博士生、教授、老師的襯托下,我們這些傻白甜觀眾只能一邊拍手叫好一邊回放視頻:剛才講的太快有點沒聽明白……
這一期辯論主題是「奇葩星球新技術可以讓全人類大腦一秒知識共享,你支持嗎?」
蔡康永老師和薛兆豐教授作為正反雙方四辯之間的battle非常有意思,康永老師提出「知識產權的保護反而阻斷了知識的研發」,薛教授則從「知識壟斷也就是專利,可以提升效率」這一角度進行反駁,感性碰撞理性,迸發了奇葩說這一季最亮眼的火花之一。
▲正方蔡康永:支持
康永哥講了一個很動人的故事。如果你的家人得了癌症,有藥廠研發的藥可以救你家人的命,但一顆要10萬塊——做醫藥的朋友應該都知道,這個領域的研發耗時長、費錢多,花上十年八年研究一款藥是相當常見的事。
藥廠花了十年,投入了好幾百萬,有100個工程師撲在上面研究,才研發出這款藥,我們能說這顆藥賣10萬算貴嗎?
目前我們正處於一個“重專利時代”,“專利流氓”NPE(Non-practisingentities)應運而生。一些掌握核心技術的企業成為壟斷大佬,一旦有其他企業要使用它的技術,就要付出高昂的授權費;還有一些專門從事專利經營行業的機構會以很低的價格購買中小企業的專利,然後尋找市面上運用此項技術的企業進行賠償訴訟……
法律和制度並不是盡善盡美的,這些“合法”的“無理規則”讓所有想要取得新知識的人,要耗費極高的成本才能取得已有的研發成果。
原本用於激勵創新的專利制度正在成為一些不良商家或企業打擊競爭對手的工具,大大阻斷了使知識往前進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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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作為反方的薛教授先講了兩個生動的故事:
第一個,大家跑著去搶一塊金子,作為觀眾我們知道,只有一個人可以得到金子,剩下的人全都是陪跑。但如果我們跟大家說,在你們當中有一位百米賽跑的冠軍,劉易斯在這裡,博爾特在這裡,你們肯定跑不過他。這樣大家就不會盲目去搶金子,浪費成本。
第二個,一搜裝滿珠寶的船沉了,打撈公司蜂擁而至。其中有一家打撈公司向法庭申請禁止令,要求獲得一個獨家打撈權。
它是這麼和法庭說的:現在只有我們公司清楚地知道沉船的位置,如果沒有禁止令,大家一擁而上,用於打撈的成本就會增加,甚至會遠超過沉船上珠寶的價值,這會使得我們所有人的努力都變得沒有意義。
最後法庭通過了這項禁止令,這家公司得以慢慢進行打撈。
這兩個簡單的故事的背後,其實蘊含了深刻的專利制度規則。
▲反方薛兆豐:不支持
專利的本質是一種有期限的壟斷。
那保護專利是在鼓勵壟斷嗎?恰恰不是,專利制度其實是鼓勵創新,大限度地保障全社會的效率和成本。
創新行為、研發活動的投入成本和風險都很高,如果沒有專利制度保護,先吃螃蟹的人一旦成功,就會有大量低成本模仿者進入市場;一旦失敗,將獨自承擔失敗後果——這樣,還有誰願意進行研究、投資和發明呢?
美國著名法律經濟學家理查德·A·波斯納在《知識產權法的經濟結構》一書中,全方位闡釋知識產權制度的優越性,最後得出結論:目前知識產權制度從經濟學上來說,是最優選擇。
正如薛教授在節目中說的:「人類社會是一個總公司的話,那每一個人的精力都是公司的資產。而專利,可以讓每個人的精力都得到最佳配置」
公平和效率,往往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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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薛老師講的兩個故事,其實很可能有兩種不同結局:
在金子的故事裡,這一次人們發現有一塊金子放在很高的地方,於是跳的最高的人,贏得了這塊金子;下一次人們發現金子在海里,於是會游泳的人獲勝……
在沉船的故事裡,這家公司利用自己“合法”的打撈身份,聲稱要擴大搜索,搶佔大面積海域,如果其他船隻進入就要交“保護費”,他們成為了“合法海盜”。
自從“專利”誕生,專利制度和創新之間的爭論就未曾中斷。總體來說,專利制度是一種進步的形式,但仍存在爭議。無論雙方輸贏,康永老師和薛教授的精彩辯論本身的意義已經超越了比賽。作為一個IP人,我們也希望未來能有更多形式讓大眾瞭解專利、瞭解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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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也想問一問大家,作為與知識產權聯繫最為緊密的人,你們怎麼看待「如果有一項新技術,可以讓全人類大腦一秒知識共享,你支持嗎?」這個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