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军人也发奖金,这样落实,你支持吗?!

作者|军路签约作者 广山缘

假如军人也发奖金,这样落实,你支持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这对公务员队伍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

转业到地方上班后,我也领到了一笔年终奖金: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奖金。回想以前在部队服役时是没有年终奖金的。于是,我就有了一个期待,现役军人能否也像地方公务员一样建立奖金制度呢?如果可行,发什么,怎么发,下面我们不妨逐一分析探讨一下。

发什么奖金?

结合部队的实际,笔者建议可以发放两类奖金:

一是文明单位奖金。军队和武警部队各级机关和基层单位纳入驻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系列,参加各级文明单位评选,领取相应级别的文明单位奖金。

二是国防贡献奖金。根据军人职业的特殊性,设立国防贡献奖金,每年年底或翌年一月份发放给全军(含武警部队)官兵。

对奖金的基本考虑:

第一,军队参评文明单位实至名归。众所周知,我军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建军九十多年来先后涌现出一大批英模单位和先进个人,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是一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人民军队。

2009年,由中央相关部门联合评选出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中,大多数是军人或者曾经是军人;在“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中,军人所占比例达到20%之多。

历史和实践证明,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人民军队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社会前列,立起了新时代军人的好样子,是一支威武文明之师。因此,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明单位评选,实至名归,不能缺席。

从操作层面看,地方各级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已经有较长一段时间了,从文明城市到从文明村镇再到文明单位,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操作方法。建议可以旅(团)级机关为基准单位,其直属机构和所属基层单位采取捆绑式参加的方法进行,统一由省军区系统各级牵头协调纳入驻地文明创建活动系列,争创文明单位。

第二,设立国防贡献奖金理由充分。从军队担负的使命任务看,一代又一代革命军人在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中作出了巨大牺牲和突出贡献。无论是在雪域高原,还是在海岛边疆,无论是在深山密林,还是在城市乡村,时时刻刻都有军人在为祖国守卫边关,为人民守护安宁。无论是抗震救灾、抗洪抢险、远洋护航,还是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哪里有危险,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人民子弟兵的身影。一代又一代革命军人远离家乡,远离亲友,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挥洒青春和热血,有的长期无法和亲人团聚,有的身体受到伤病困扰,有的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为军人设立国防贡献奖金,理由充分,实有必要。

今年两会期间,一些军队人大代表提出了完善军人福利制度,增强军人荣誉感的意见建议,反映了广大官兵的呼声。5月1日起刚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也明确了奖励原则,与之前相比,增加了“注重发挥物质奖励的激励作用”这样一句话。如果能设立国防贡献奖金,不仅契合了新条令的精神,而且能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军人这个特殊群体所作贡献的价值,让军队改革的成果更多惠及官兵,增强获得感和自豪感。

第三,建立军地衔接的奖金制度条件具备。地方自2006年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以来的,工资结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在规范在完善,部队也是从2006年开始比较大幅度地提高工资的。比如,军官的工资结构经过几年的逐步调整,从原来比较单一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到后来增加了工作津贴、生活津贴,加上1999年开始为军官、士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账户,2014年10月建立的军人职业年金账户,工资结构越来越完善,较好地实现了军地接轨。

目前,军队人员与地方人员的主要差别在于没有建立奖金制度,如果能设立文明单位奖金和国防贡献奖金填补这一空白就更好了。从军地衔接的角度看,没有太多的机制障碍。据了解,部分武警边防、消防部队之前就有参加地方文明单位评选,发放文明单位奖金,有相关做法可学习参照。国防贡献奖金则是由军队自行发放,无需协调地方。

假如军人也发奖金,该怎么发?

发放对象:

①文明单位奖金按照“谁参评、谁享受”的原则,所在部队在参加驻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经地方党委政府命名表彰为相应级别的文明单位后,该部队官兵(含文职人员)为奖金发放对象。

需要指出的是,文明单位实行逐级晋升原则和年度复查动态管理,三年一届,每年复查合格方可继续享受相关政策。 ②国防贡献奖金的发放对象为全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含文职人员)。

发放标准:①文明单位奖金依据部队所在地县级以上文明委(办)出台的文件规定发放。比如,江西省文明委规定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的奖励额度:机关不超过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加规范后的津贴补贴之和,事业单位不超过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月人均标准之和。 ②国防贡献奖金的标准可按照不超过干部(士官、文职人员)的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加津贴补贴之和发放,义务兵(军校学员)则为两个月的津贴之和。

建立负面清单制度。

通过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既有利于维护军队军人的良好形象,又能让军人之间加强相互监督,爱护集体荣誉,维护共同利益。

一方面,对参评文明单位的部队,如果所在单位的军人(含文职人员)有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并被交警抄告的,或者着军装外出不维护军人形象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城市警备纠察发现或群众举报属实的,或者有其他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等等,均应列入负面清单,年底对相关责任人扣发当年文明单位奖金。同时,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推荐晋级资格或降为下一级文明单位,甚至取消参评资格。

另一方面,对履行军人(含文职人员)职责不认真,在实战化训练中消极怠工,或者私自逃离部队,或者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在军地造成不良影响且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扣发当年国防贡献奖金。

总之,按照“军地共建、军民共享、推动工作”的原则,既把军队纳入地方文明创建活动体系,又可学习借鉴文明创建的经验做法,探索推开全民国防创建活动,逐级评选“全民国防先进单位”,发放全民国防先进单位奖金(后续再专门论述),建立贴近实际,富有特色、易于操作的军地奖金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官兵的活力和动力,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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