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哈登成为了NBA得分王,以他最喜欢的方式

詹姆斯·哈登成为了NBA得分王,以他最喜欢的方式

2011-12赛季,詹姆斯·哈登在雷霆打替补,场均接近16分5篮板5助攻的数据,荣膺年度最佳第六人,由此成名。那时候世界对他的认知,大概是黑人版马努·吉诺比利:

——左手将,喜欢后撤步三分球和欧洲步突破;攻击区域集中在篮下和三分线外。

——演技出色,滑不溜手,动起来就神鬼莫测,能以各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溜进禁区,骗到犯规。

——拥有良好的决策力和大局观,能够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影响比赛。

两人所不同之处:

吉诺比利沾染了阿根廷自由奔放的习气,集天才和鬼才属性于一身,拥有突兀奇诡的创造力,时常让对手和队友目瞪口呆,是个不折不扣的浪漫主义者。

而哈登则恰恰相反,他一开始就是个极端的实用主义者。在球场上的每一个动作,都是为了让对手付出代价而存在,丝毫没有傲娇、耍帅之类的精神追求。

最重要的一点:

吉诺比利其实是个活在云端之上的天之骄子,他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表演,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他出色的爆发力和上佳的弹跳。只有当他在华莱士、波什头顶扣篮,或者封盖沙奎尔·奥尼尔的时候,他的天分才惊鸿一现,相对直观地显现在观众面前——“白科比”的绰号,并不是白叫的。

所以他能在2005年的活塞的铁桶阵里出入自由,能在雅典奥运会上把美国队晃出心理阴影。

相比之下,哈登只能是人才,初中时还在为哮喘而苦恼,还带着婴儿肥。哈登的弹跳高度很可观,但弹速一般,而且并不以爆发力著称。他持球突破时,往往需要借助掩护,或是小打大突错位;不是靠着爆发力强行突破,而是借助于快节奏的连续晃动。如果防守者是个步伐敏捷、身高臂长的摇摆人,他往往就只能强突一步然后回拉,射出一记后撤步三分球。

所以在2012年总决赛上,遇到詹姆斯、韦德领衔的高强度外围压迫时,天赋不如,技巧也尚未大成的哈登几乎形同隐身。

也正因为如此,当他离开俄克拉荷马,前往休斯顿独自担当球队王牌时,很多人都不看好他。

詹姆斯·哈登成为了NBA得分王,以他最喜欢的方式

——当时世界对他的定位,是个负责乱中取势、暗夜潜行的刺客。现在走到了明处,正面面对对手最强大的防守,嗯,只怕是大大不妙了。

这在某种意义上,的确是事实。但哈登还有一种当时尚未被大多数人洞察到的能力,这种能力让他在休斯顿活了下来。

哈登并不是詹姆斯、韦德、威斯布鲁克这样的爆发力怪兽,但在转换进攻那种开阔的空间下,他就像是自带瞬移魔法的魔法师,总能在一套不徐不疾、不紧不慢的节奏中,不断地滑过防守球员的身侧,直至逼近篮筐,然后扛着对手上篮或要到犯规。

他的确不够快,但他的面框突破步伐就像是围棋大师落子,每一下都经过了最精密的计算,每一下都落在让对手不得不被动回应的位置上,然后他就占尽了先机。

这是一种最清晰的录像、最高明的分析也无法完全勘破的技能。它让哈登以一种非主流方式,和詹姆斯、韦德、威斯布鲁克、杜兰特比肩而立,成了转换进攻中最顶级的选手。

再加上莫雷在火箭一贯推崇的“魔球理论”,于是哈登的这个特质,在火箭队被发挥到了极致。

同时,大量的球权喂养,让他的弱侧手能力、强突回拉后撤步三分球、胯下换强侧手突破,一一淬炼出来,并融会贯通。

詹姆斯·哈登成为了NBA得分王,以他最喜欢的方式

虽然基本上还是突破篮下+三分球的技术格局,但大体上够用了。一旦让他进入转换,他就能带着整支火箭一起,变得不可阻挡。一旦陷入阵地战,他就拿出晃动突破+后撤步三分球和对手对赌,输赢看手感。

但如果让他没有转换进攻可以打,在密集的阵地战中也找不到突破空间,他往往就会在连续的无效突破+强投三分球不中后体力耗尽、迷失自我。

德安东尼到来之后的第一个赛季,更是将这样的哈登发挥到了极致。这个崇尚进攻速度和机遇战的教练,精通所有让持球手发挥到极致的怪招和邪招。于是哈登改打一号位,打出了场均29+8+11的历史级数据。

但到了季后赛中,德安东尼仍旧无法解决最关键的问题:

当比赛节奏被压低,空间被压缩,找不到抢投三分球或空切机会时,球队的进攻该怎么办呢?换言之,当哈登只能强投三分时,用什么方式去让他走出困局呢?

除非有另一个超级持球手,否则这个问题无解。不止是哈登,任何一支只有一个靠谱持球手的球队,都会在季后赛遭遇这个问题。

这就是哈登这个球员的全貌:

——他是个长袖善舞的多面手,能持球推反击,能打挡拆;能投中空位三分球,能持球单挑,也能给队友传出好球。

——但在招牌式的转换进攻之外:他能打挡拆,但受限制于爆发力不够,所以冲击力不够强;一旦被对手控制突破路线,引入防守陷阱,或是遭到强硬夹击,让他无法凭借步伐落点卡出出手位置,占据主动,他就会很尴尬;传球和出手的稳定性都会大受影响。

——他能持球单挑,但需要晃动、变向的空间,而不是靠天赋无中生有,强行碾压。一旦遇到最顶级、最凶横的防守,就只能依赖远射手感。

所以,他需要不断切换球场模式,扬长避短,才能左右逢源。换言之,尽可能地让他出现在转换中,尽可能地用掩护把对位者挡开,让他去攻击错位者;尽可能地为他拉开一侧空间,让他能从容施展自己那一套晃动变向——这种情况下他才是变化莫测的,无敌的。

所以,当球队别无选择时,无论是麦克海尔还是德安东尼,都无法确保哈登在最要命的时刻发挥出所有能力。只能眼看着哈登在高压防守下,做那些他原本就不擅长的事情。

所以,在克里斯·保罗到来之后,一切就不一样了。

詹姆斯·哈登成为了NBA得分王,以他最喜欢的方式

本赛季哈登的场均30.4分,其中有12.2分来自单打得分。单打得分比例和绝对值如此惊人,但我们都看到了,哈登打得相当轻松,一点也不累:这其中有太多的错位攻击,有太多的开阔空间下的从容晃动、瞄准。而不是别无选择时的赌注。

乔丹之后,哈登之前的NBA得分王,往往都是孤胆英雄式的演出:球队就只剩下王牌球员一个人可以依赖了,那么来吧,让世界看看你的极限在哪里!艾弗森、麦迪、科比、詹姆斯、韦德、安东尼都是这样。杜兰特有四个得分王在手,但得分最高的一个赛季,正是威少爷缺阵场次最多的一个赛季。

唯独哈登不同,在多了克里斯·保罗这样一个曾经的第一控卫队友之后,他的场均得分反而创下了职业生涯新高。

换言之,这些天赋异禀的得分王们,在团队中或多或少地都需要抑制一下自己的个人火力,只有在队友一片荒芜,球队别无选择时才完全释放,挑战极限。

但哈登和这些天才们不一样,他恰恰是需要足够合适的队友和球队配置,才能真正抵达自己的极限。

于是,如我们所见:詹姆斯·哈登,这个曾经因为第一分卫名号而饱受嘲讽的地板流球员,在他职业生涯的第九年,终于像那些云端之上的天才摇摆人一样,成为了NBA联盟的年度得分王。

以他最喜欢的打球方式。

詹姆斯·哈登成为了NBA得分王,以他最喜欢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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