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情中迷失

在愛情中迷失

by 理查德·耶茨


沒人指望格蕾絲在婚禮前最後一個星期五還工作。事實上,不管她想不想,都沒人讓她幹活了。

打字機旁的玻璃紙盒裡擺著一朵白色梔子禮花,這是老闆阿特伍德先生送的禮物,連同禮花一起的還有個信封,裡面卷著一張十美元的布魯明戴爾商場的購物禮券。自打那次在事務所聖誕派對上她熱吻阿特伍德先生後,阿特伍德待她總是彬彬有禮。格蕾絲進他辦公室表示感謝時,他弓著腰,弄得桌子抽屜咔噠直響,臉漲得通紅,幾乎不敢看她的眼睛。

“啊,這沒什麼,格蕾絲,”他說,“我榮幸之至。給,你需要一隻別針把那玩意兒戴上吧?”

“它配有胸針,”她舉起那朵花,說,“看到了嗎?是隻漂亮的白色胸針。”

他愉快地看著格蕾絲將花高高地別在衣領上,然後重重地清了清嗓子,將桌下的寫字板拖出來,準備交待她今天上午的工作,僅口授了兩封短信讓她打印出來。不過一小時後,格蕾絲看到他將一疊錄音帶交給打字中心時,才明白他關照了她。

“你真好,阿特伍德先生,”她說,“可我覺得今天有活的話,你還是該派給我幹,就像平時……”

“啊,格蕾絲,”他說。“結婚可只有一次。”

姑娘們擠在她桌旁,嘰嘰喳喳,笑成一團,一次次要看拉爾夫的照片(“喔,他真可愛!”),辦公室裡鬧哄哄的。辦公室經理站在旁邊,十分緊張,不想太掃她們的興,但還是不安地提醒說,畢竟,今天還是工作日。

吃午飯時,希拉夫特事務所開了個傳統的小派對——九個女人:有已婚的和未婚的,平時很少喝的雞尾酒讓她們暈暈乎乎的,她們回憶以前在一起的那些時光,爭著向她表達美好的願望,皇家雞飯都涼了,大家也不管。還有許多鮮花和一件禮物——銀質果盤,這是姑娘們私下裡湊錢買的。

格蕾絲不停地說“謝謝你們”、“我太感激了”、“我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直說得這些話不停地在腦子裡迴響,直笑得嘴角生疼,她覺得這個下午好像永遠不會結束。

大約四點鐘時,拉爾夫打電話過來,聽上去興高采烈的。“你在做什麼,寶貝?”他問,還沒等她回答,他又說,“聽著,猜猜看我得了什麼?”

“我不知道。是禮物還是什麼?什麼東西?”她儘量讓聲音聽上去很興奮,但這還真不容易。

“獎金。五十塊錢。”她好像能看到他說“五十塊”時那扁扁的嘴唇,那份認真勁只有在他說錢的數目時才可一見。

“哦,好好啊,拉爾夫,”她說。即使她的語調裡有一絲倦意,他也沒察覺到。

“好好啊,是不是?”他笑著說,學著姑娘們說這個詞的腔調。“你喜歡嗎,啊,格蕾西?不,可我是說我真的很意外,你知道嗎?老闆說‘給你,拉爾夫’,他遞給我這個信封。臉上毫無表情,甚至一絲笑容都沒有。我想,怎麼回事?我被解僱了,還是出了別的什麼事?他說‘打開,拉爾夫,打開看看’。我就打開了,我再看他時,他笑得嘴咧得有一里寬,”他小聲笑著,嘆了口氣,“好吧,聽著,寶貝。你要我今晚什麼時候過來?”

“噢,我不知道。儘早吧,我想。”

“好,聽著,我得去埃迪家拿他借給我的旅行包,所以我可能會這樣:先去他那裡,接著回家吃飯,然後大概八點半或九點去你那裡。行嗎?”

“好啊,”她說。“到時見,親愛的。”她叫他“親愛的”沒有多久,在決定要嫁給他後才開始這樣稱呼的,這個詞聽上去還那麼陌生。當她清理桌上的那堆辦公用品時(她實在無事可做),一陣熟悉的驚慌攫住了她:她不能嫁給他——她根本不瞭解他。有時候,又完全相反,她覺得不能嫁給他正是因為她太瞭解他。不管哪種情況,都讓她拿不定主意,當初室友瑪莎說的那些話還在影響著她。

“他真搞笑,”瑪莎在他們第一次約會後說。“他說‘衛星間。’我不知道真有人會說‘衛星間’。”格蕾絲咯咯笑了,覺得這實在很好笑。那段時間她覺得瑪莎事事都對——事實上,當時在《紐約時報》的廣告欄中找到瑪莎這樣的女孩合租,對她來說似乎真是再幸運不過了。

但拉爾夫整個夏天都鍥而不捨地追求格蕾絲,到秋天時,格蕾絲開始站在他一邊了。“為什麼你不喜歡他,瑪莎?他人真的很好。”

“噢,每個人都很好,格蕾絲,”瑪莎用她的學院派腔調說,這種腔調可以讓荒唐的事聽起來很合理,她正在小心翼翼塗指甲油,這時她抬起頭,目光離開塗得很漂亮的手指甲,“他就是那種有點——有點像條白蟲。你懂嗎?”

“我不懂這跟他的膚色有什麼關係……”

“噢,天啊,你知道我的意思吧。難道你不明白我在說什麼嗎?噢,他的那些朋友,他的埃迪、他的馬蒂,還有他的喬治,以及他們那種小氣、窮酸的職員生活,他們那種小氣、窮酸的……他們都一個德性,那些人。他們就會說‘咳,你的巨人隊怎麼樣了?’或者‘嗨,你的揚基隊呢?’他們全都住在城外很遠的桑尼塞德或伍德海文或其他某個髒亂差的地方,母親們都在壁爐架上擺些該死的陶瓷小象。”瑪莎說完又皺著眉頭塗她的指甲去了,明確表示本次談話結束。

那年秋天直到冬天,格蕾絲都很迷茫。有一陣子,她試著只跟瑪莎說的那種男人出去約會——那種男人總是用“很風趣”這樣的字眼,總穿著制服一樣的窄肩法蘭絨外套;有一陣子,任何約會她一概不赴。她甚至在事務所聖誕派對上對阿特伍德先生做出那樣瘋狂的舉動。而拉爾夫一直在給她打電話,在她住所附近徘徊,等待她做決定。有一次她帶他回了賓夕法尼亞的家(她從不敢想象帶瑪莎回家會是什麼樣子),見了父母,但直到復活節她才最終屈服。

皇后區的美國退伍軍人協會經常組織大型舞會,拉爾夫那幫人常去,那次他們也去了。當樂隊奏響《復活節遊行》的樂曲時,拉爾夫緊緊地擁著格蕾絲,幾乎讓她動彈不得,他還在耳邊輕聲哼著旋律。她從來沒想到拉爾夫會有這種舉動——這麼甜蜜溫柔——很可能那會兒她並沒有決定嫁給他,但至少打那以後她開始想這個問題了。那一刻格蕾絲搖曳在他沙啞的吟唱裡,歌聲穿過她的髮絲,彷彿就是在那一刻她決定以身相許:

“我是這麼幸運

當他們打量著你

我是復活節遊行隊伍中

最驕傲的人……”

那個晚上,她告訴了瑪莎,現在她還清晰地記得瑪莎臉上的表情。“噢,格蕾絲,你不是……你一定不是認真的。我是說,我覺得他不過是個笑話……你不會真的說你想……”

“閉嘴!你別說了,瑪莎!”她哭了一晚上。為此她現在還恨瑪莎;即使現在,她兩眼茫然地瞪著靠牆的那一排文件櫃驚恐地想到:瑪莎也許是對的。

姑娘們嘻嘻哈哈的笑聲襲來,她吃了一驚,看到兩個女孩——艾琳和露絲——在打字機那邊張嘴笑著,還指了指她。“我們看見你了!”艾琳唱道。“我們看見你了!又走神了,啊,格蕾絲?”露絲還滑稽地模仿她出神的樣子,挺起平平的胸部,眨眨眼,她們笑得七歪八倒。

格蕾絲定了定神,重新恢復了單純、開朗的新娘模樣。現在要做的是想想接下來的安排。

明天早上,像媽媽說的“大清早的”,她在賓州火車站與拉爾夫會合,一起回家。他們大概一點鐘能到,父母會在車站接他們。“見到你很高興,拉爾夫!”爸爸會說,而媽媽可能會吻他。溫馨而舒適的家庭氣氛籠罩了她:他們不會叫他白蟲;他們壓根不會知道什麼普林斯頓的男人、“有意思”的男人、瑪莎說得神氣活現的任何其他類型的男人。爸爸可能會叫上拉爾夫出去喝啤酒,帶拉爾夫參觀他工作的造紙廠(而至少拉爾夫也不會瞧不起在造紙廠上班的人),晚上,拉爾夫的家人和朋友會從紐約趕過來。

晚上她會有時間跟媽媽好好聊聊,第二天早上,“大清早的”(一想到媽媽淳樸、快樂的臉,格蕾絲眼睛一陣刺痛),他們會穿上結婚禮服。接著去教堂舉行儀式,然後是酒宴(爸爸會喝醉嗎?穆里爾•克切會因為沒有當上伴娘而生氣嗎?),最後,他們將坐火車去亞特蘭大,住酒店。但從酒店開始,她就不能再做什麼計劃了。大門在她背後關上,只留下一片瘋狂而虛幻的寂靜,全世界除了拉爾夫再沒有別人能為她指路了。

“好了,格蕾絲,”阿特伍德先生說,“祝你永遠幸福。”他站在她桌旁,已戴上帽子,穿好衣服,周圍整理桌椅的聲音說明五點鐘了。

“謝謝你,阿特伍德先生。”她站起來,突然姑娘們全都圍過來,她們爭著向她道別。

“祝你好運,格蕾絲。”

“給我們寄張卡片,啊,格蕾絲?從亞特蘭大哦。”

“再見,格蕾絲。”

“晚安,格蕾絲,聽著:萬事如意。”

最後,格蕾絲終於擺脫了她們,出了電梯,出了大廈,穿過人群,急急趕往地鐵。

回到家,瑪莎站在廚房門口,穿著一套素雅的新衣服,看上去很苗條。

“嗨,格蕾絲。我打賭她們今天幾乎生吞了你,是不是?”

“噢,還好,”格蕾絲說。“每個人都——非常好。”她坐下來,筋疲力盡,把花、包起來的果盤扔在桌上。接著,她發現整個房間打掃擦拭過了,廚房裡正做著飯。“喲,一切都好極了,”她叫道。“你為什麼這樣做?”

“噢,好了。我要早點回家,”瑪莎說。她笑了,格蕾絲很少看到她像今天這般靦腆。“我只是想讓房間在拉爾夫過來時看上去像樣點。”

“哦,”格蕾絲說,“你真是太好了。”

瑪莎現在的樣子有點讓人吃驚:她看上去很不好意思,手上轉動著一把油膩膩的鍋鏟,小心翼翼地與她的新衣服保持一定距離,還仔細盯著它看,好像有什麼話難以啟齒。“你看,格蕾絲,”她開口了。“你知道我為什麼不能參加你的婚禮,對吧?”

“噢,當然,”格蕾絲說,實際上她不知道,壓根不知道。似乎是她得趕在哥哥參軍之前,去哈佛見他一面,但打一開始這聽上去就像個謊言。

“我只是討厭讓你覺得——嗯,不管怎樣,我很高興你明白我為什麼去不了。還有件事我更想說說。”

“什麼?”

“嗯,我對以前說過的那些關於拉爾夫的壞話感到很抱歉。我沒有權利對你那樣說。他是個非常可愛的小夥子,我——嗯,我很抱歉,就這些。”

格蕾絲一陣感激與欣慰,想掩飾都掩飾不住,她說:“喔,沒什麼,瑪莎,我……”

“肉排燒糊了!”瑪莎返身衝回廚房。“還好,”她叫道。“還可以吃。”當她出來擺好飯菜時,又恢復了往日的神態。“我得趕快吃,吃完就得跑。”她們坐下時她說。“我的火車四十分鐘後開。”

“我以為你明天才走。”

“嗯,原打算明天的,”瑪莎說,“但我決定今晚就走。因為你看,格蕾絲,還有件事——如果你能再接受一個道歉——我感到抱歉的是我從沒給你和拉爾夫單獨相處的機會。因此,今天晚上我打算消失。”她猶豫著說。“就把這當作我的結婚禮物吧,好嗎?”她笑了,這次並不是害羞的笑,而是笑得更符合她的本性——眼睛在飽含深意的一眨之後微妙地移開了。格蕾絲在歷經懷疑、迷惑、敬畏、實際模仿種種階段後,很久以前就將這種微笑與“老於世故”這個詞聯繫在一起了。

“噢,你真是太可愛了,”格蕾絲說,但她並不真的明白瑪莎所指為何。直到吃過飯,洗了碗,直到瑪莎飛也似地化妝、拎著行李飛快道別,去趕火車後,她才有點明白。

她放了一大缸水,意亂情迷地洗了個泡泡浴,又花很長時間擦乾身體,還在鏡子前擺出各種姿勢,心中慢慢萌生出奇怪的興奮。在臥室裡,她從昂貴的白色禮盒中,從那堆為結婚準備的薄紗衣衫中抽出最心愛的透明的白色尼龍睡衣和配套吊帶睡裙,穿上後,她又走到鏡子前。她以前從沒這樣穿過,也從沒有這樣的感覺,想到待會兒拉爾夫將看到她這副打扮,她忍不住走到廚房,喝了杯乾雪利酒,那是瑪莎留著開雞尾酒派對時用的。然後她把燈全關掉,只留下一盞,端著杯子,走到沙發前,窩在沙發裡等他來。過了會兒,她又站起來,把雪利酒瓶拿過來放到茶几上,還在那裡擺了個托盤和一隻杯子。

拉爾夫離開辦公室時,隱隱覺得有點失望。不管怎麼說,他對婚禮前的這個星期五還是充滿期盼的。獎金支票還好(雖然他私底下希望獎金數額多一倍),吃中飯時,辦公室的小夥子們請他喝了瓶酒,開著有分寸的玩笑(“啊,不要難過,拉爾夫——更糟的還在後面”),但實在應該有個真正的派對才好。不光是辦公室裡的小夥子們,還有埃迪,所有朋友都應該有所表示才對。而現在只有去白玫瑰酒吧見埃迪,就像一年中隨便哪個晚上一樣,然後坐車回埃迪家取他的旅行包,然後吃飯,然後一路坐車回曼哈頓,去見格蕾絲,在她那裡呆上一兩個小時。他到酒吧時,埃迪還沒來,這更讓他覺得孤獨,心頭隱隱作痛。他鬱悶地喝著啤酒,等埃迪。

埃迪是他最好的朋友,理想的好男人,因為起初想追求格蕾絲的是他。就是在這間酒吧裡,拉爾夫跟他說了他們去年的第一次約會:“喔,埃迪——好大一對波啊!”

而埃迪咧開嘴笑了,“是嗎?她那個室友長什麼樣?”

“啊,你不會喜歡那個室友的,埃迪。那個室友是個小人,還勢利,我想沒錯。可是這個,這個小格蕾西——夥計,我是說,魔鬼身材啊!”

每次約會有一半的樂趣——甚至更多,都來自於事後找埃迪傾訴,還有不時的添油加醋、吹牛,要埃迪出主意接下來該如何行動。但從今往後,這還有許多其他的快樂,都將被拋在身後了。格蕾絲答應過他,結婚後,至少每星期有一天可以跟他那幫朋友玩,但即使這樣,一切也全變了。姑娘們是無法理解友誼這種東西的。

酒吧裡的電視在播一場棒球賽,他百無聊賴地看著,失落的感傷痛苦讓喉嚨都有點腫痛。他幾乎將一生都投入了男人間的友誼,努力做一個好夥伴,而現在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光結束了。

終於埃迪用硬邦邦的手指戳了戳他屁股,算是打了招呼。“你在幹嘛,夥計?”

拉爾夫心中漸生厭惡,眯起眼睛,慢慢轉過身來。“你怎麼啦,滑頭?走錯路了?”

“你幹嘛——急什麼?”埃迪說話時嘴唇幾乎不動。“你不能等兩分鐘嗎?”他懶懶地坐在高腳凳上,身子轉了半個圈,對侍應生說,“傑克,給我來一杯。”

他們喝著酒,盯著電視,一聲不吭。“今天發了一點獎金,”拉爾夫說。“五十塊。”

“是嗎?”埃迪說。“不錯啊。”

電視上三擊不中出局;一局結束,廣告開始了。“那麼?”埃迪說,搖著杯子裡的啤酒。“還是打算結婚?”

“為什麼不?”拉爾夫聳了聳肩。“聽著,快點喝好嗎?喝完這杯,我想走了。”

“等會兒,等會兒。你急什麼?”

“快點,行不行?”拉爾夫不耐煩地起身離開酒吧。“我想去拿你的包。”

“啊,包,不就是個包嘛。”

拉爾夫折返回來,怒衝衝地盯著他。“聽著,滑頭。沒人強迫你借我那該死的包,你知道。我不想傷你心或什麼……”

“好了,好了,好了。去拿包吧。別那麼著急。”埃迪喝完啤酒,擦擦嘴。“走吧。”

為了蜜月旅行向埃迪借包是拉爾夫的心頭之痛;他寧願自己買。他們每晚去搭地鐵都要路過的那家皮包專賣店櫥窗裡就擺著一個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兩邊還各有一層拉鍊,三十九元九角五分——拉爾夫自從復活節起就看中了。“我想買下它,”他隨口告訴埃迪,就像那天他宣佈訂婚那樣不經意(“我想娶那個姑娘”)。埃迪的兩次反應都一樣:“你……瘋了嗎?”兩次拉爾夫都說:“那又怎麼樣?”他還為這個包找理由:“結婚了,我需要這樣的東西。”從那時起,好像那個包就是格蕾絲本人,象徵著他追求的嶄新而闊綽的生活。但在付完戒指、新衣服和所有其他開銷後,最後發現他買不起了;他只好向埃迪借,兩個包看上去一樣,但埃迪的包差得多,也舊很多,更沒有拉鍊。

現在他們又經過這家皮包專賣店,他停下腳步,突然冒出個衝動的想法。“嘿,等等,埃迪。知道我想怎麼花這五十塊錢嗎?我要買下這個包。”他呼吸有點急促。

“你……瘋了嗎?四十大元買個一年用不上一次的包?你瘋了,拉爾夫。快走吧。”

“啊……我不知道。你覺得呢?”

“聽著,你最好還是留著你的錢吧,夥計。你以後會用得著的。”

“啊……好吧,”拉爾夫終於說。“我想你是對的。”他追上埃迪,朝地鐵走去。他生活中的事情總是這樣;只到他有了更像樣的薪水後他才能擁有那樣的包,他認了——就像只有結婚後他才能得到他的新娘一樣,這個事實他也只有無條件接受,想到這裡,他生平第一次低聲嘆了口氣。

地鐵吞沒了他們,經過半小時的丁零當啷、搖搖晃晃、神思恍惚,最後將他們吐出在皇后區清涼的黃昏裡。

他們脫下外套,鬆開領帶,讓晚風吹乾剛才走路汗溼的襯衣。“那麼我們怎麼辦?”埃迪問。“明天我們該什麼時候在賓夕法尼亞的小鄉村露面?”

“啊,隨便你們,”拉爾夫說。“晚上什麼時候都行。”

“我們到那裡後做什麼呢?在那見鬼的小村莊裡你能做什麼,啊?”

“我不知道,”拉爾夫辯解地說。“我想也就是到處坐坐,說說話吧;跟格蕾絲的老爸喝啤酒,或乾點什麼;我不知道。”

“天啊,”埃迪說。“那以後週末你時不時得去。這可真夠你受的。”

拉爾夫突然怒火攻心,在人行道上停下來,他把有點溼的外套團在手裡。“嘿,你這個雜種。沒人請你來,你懂嗎——你、馬蒂或喬治,隨便你們哪個。我把話說明白了,我可不需要你們賞臉,懂嗎?”

“你怎麼啦?”埃迪問道。“你怎麼啦?難道不能開個玩笑?”

“玩笑,”拉爾夫說。“你有開不完的玩笑。”他跟在埃迪後面一步一步往前挪,十分生氣,覺得自己都快要掉眼淚了。

他們拐進那個住了多年的街區,街邊兩排整齊劃一、一模一樣的房子,他們在那裡打架、遊逛、玩棍球,一起長大。埃迪推開他家前門,催拉爾夫快點,門廊裡花椰菜、套鞋散發出的家庭氣息迎面撲來。“進來吧,”他邊說邊用大拇指朝關著門的客廳指了指,然後側身,示意拉爾夫先進去。

拉爾夫打開門,往裡走了三步,頓時驚呆了,好像下巴上遭人重擊一拳。房間裡一片寂靜,擠著一堆咧嘴而笑的紅臉男人——馬蒂、喬治、這個街區的所有小夥子、辦公室的小夥子——每個人,所有朋友,都站在那裡,一動不動。瘦子馬奎爾弓著腰站在豎式鋼琴前,十指張開懸在琴鍵上方,當他敲下第一個歡快的和絃時,歌聲脫口吼出,大家手握成拳打著拍子,一張張嘴咧得老大,歌詞都走調了:

“他是個潰(快)樂的哈(好)小後(夥)

他是個潰(快)樂的哈(好)小後(夥)

他是個潰(快)樂的哈(好)——小後(夥)啊

沒有人能否認!”

拉爾夫幾乎站不穩,他往後退了一步站在地毯上,眼睛瞪得老大,嚥了口唾沫,手裡還拿著外套。“沒有人能否認!”他們還在唱,“沒有人能否認!”正當大家要開始第二段時,埃迪禿了頂的父親喜洋洋地從廚房門簾後走出來,嘴裡唱著歌,兩手各端著一壺啤酒。最後,瘦子在琴鍵上砸出最後一句:

“沒—有—人—能—否—認!”

然後他們都歡呼著湧向拉爾夫,抓著他的手,用力拍著他的胳膊他的背,拉爾夫站在那裡渾身顫抖,聲音淹沒在眾人的喧譁聲中。“噢,夥計們……謝謝。我……不知道說什麼……謝謝,夥計們……”

這時人群分成兩半,埃迪慢慢走到中間,眼裡閃著愛的笑意,一隻手拎著個旅行包,有點侷促——那不是他的包,而是隻嶄新的: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兩邊都有層拉鍊。

“說幾句!”他們喊道。“說幾句!說幾句!”

但是拉爾夫什麼也說不出,怎麼也笑不出。他甚至什麼都看不見。

十點了,格蕾絲開始咬著嘴唇,在房間裡走來走去。如果拉爾夫不來怎麼辦?不過,他當然會來的。她又坐下來,仔細撫平大腿周圍尼龍裙上的摺痕,儘量讓自己平靜下來。如果她太緊張,整件事就會給毀了。

門鈴聲響起來,她驚得像觸了電似的。去開門時走到一半,又停下來,深深吸口氣,鎮靜後她按下門鎖,門打開一道縫,看著他上樓。

她看見拉爾夫拎著旅行包在上樓,也看見他臉色蒼白,神情嚴肅。她一開始還以為他知道了;他已經做好準備進門就把門鎖上,一把將她摟進懷內。“嗨,親愛的,”她溫柔地說,把門開大了一點。

“嗨,寶貝。”他一陣風似的掃過她身邊,走進屋。“我來遲了,啊?你睡了嗎?”

“沒有。”她關上門,腰靠在門上,兩手反抄在身後,握著門把手,這是電影裡女主角慣用的關門姿勢。“我只是……在等你。”

他沒朝她看,徑直走到沙發邊,坐下來,把旅行包放在他膝下,手還不停地撫摸著它。“格蕾西,”他說,幾乎是在說悄悄話耳語。“看看這個。”

她看著它,接著又看看他憂傷的雙眼。

“還記得嗎,”他說,“我跟你說過我想買個這樣的包?四十塊?”他停下來,四處看看。“嘿,瑪莎呢?她睡了嗎?”

“她走了,親愛的,”格蕾絲說,慢慢移到沙發前。“她走了,整個週末都不在。”她坐在他身邊,靠近他,給他一個瑪莎式的特別笑容。

“噢,是嗎?”他說。“那好啊,聽著。我說過我不買了,向埃迪借,記得嗎?”

“嗯。”

“所以,今晚,在白玫瑰酒吧那兒,我說,‘快點,埃迪,我們走,去你家拿你的旅行包。’他說,‘啊,不就是個包嘛。’我說,‘怎麼回事?’但他什麼也沒說,懂嗎?所以我們就去他家,他家的客廳門是關著的,知道嗎?”

她身子蜷得更緊,又向他靠近了一些,把頭靠在他胸膛上。他很自然抬起一隻手,摟過她的肩,接著說道。“他說,‘走啊,拉爾夫,開門啊。’我說,‘搞什麼鬼?’他說,‘沒什麼,拉爾夫,開門啊。’所以我就推開了門,噢,天啊。”他的手指緊緊抓住她的肩膀,那麼用力,她害怕地抬起頭來看著他。

“他們全在那裡,格蕾西,”他說。“所有的傢伙。彈鋼琴、唱歌、歡呼——”他的聲音有點飄忽,眼睛緊閉,看得出睫毛潤溼了。“一個意外的大派對,”他說,儘量想笑笑。“為我舉行的。真想不到啊,格蕾西!這時——這時,埃迪走過來——埃迪走過來,遞給我這個包,和我這段時間看中的那個包一模一樣。他用自己的錢買下了,他什麼也沒說,只想給我個驚喜。‘給你,拉爾夫,’他說。‘我只想讓你知道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傢伙。’”他的手又捏緊了,還在哆嗦。“我哭了,格蕾絲,”他低聲說。“我實在忍不住。我想他們這群傢伙沒有看到,可實際上我哭了。”他扭過臉去,極力咬著嘴唇,不讓眼淚掉下來。

“你想喝點什麼嗎,親愛的?”她溫柔地問道。

“嗯,沒什麼,格蕾西,我很好。”他輕輕地把旅行包放在地毯上,“不過,給我根菸吧,好嗎?”

她從茶几上拿了根菸,放進他嘴裡,幫他點著。“我給你倒杯酒吧,”她說。

煙霧中他皺了皺眉。“你有什麼酒,雪利酒?不,我不想喝那東西。再說,我滿肚子啤酒。”他仰靠在沙發上,閉上眼睛。“接著埃迪的媽媽給我們做了一桌子好吃的,”他接著說,聲音差不多正常了。“我們吃了牛排、炸薯條”——他的頭靠在沙發上,每說一道菜名就轉動一下,“生菜西紅柿沙拉、泡菜、麵包、黃油……應有盡有。”

“好啊,”她說。“那不是很美嘛。”

“接下來,我們還吃了冰淇琳,喝了咖啡。”他說,“我們敞開肚子,能喝多少就喝了多少啤酒。我是說,好豐盛的一頓啊。”

格蕾絲雙手撫摸著大腿,一半是為撫平尼龍上的褶皺,一半是為了擦乾手掌上的汗。“哦,他們可真是太好了,”她說。他們靜靜地坐在那兒,好像過了很久。

“我只能呆一會兒,格蕾絲。”拉爾夫最後說。“我答應他們我還回去的。”

她的心在尼龍睡裙下跳得撲通直響。“拉爾夫,你——你喜歡這個嗎?”

“什麼,寶貝?”

“我的睡裙啊。我本來打算在婚禮後才穿給你看的,但是我想我——”

“好看,”他像個商人似的,用拇指與食指捻了捻那輕紗樣的東西。“很好。你花了多少錢,寶貝?”

“哦——我不知道。可是你喜歡它嗎?”

他吻了吻她,終於開始用手撫摸她。“很好,”他接著說。“很好。嘿,我喜歡這衣服。”他的手在領口那裡猶豫了一下,滑進睡衣裡,握著她的乳房。

“我真的愛你,拉爾夫,”她低聲說。“你知道的,是嗎?”

他的手指揉捏著她的乳頭,一次而已,馬上又飛快地滑出來。數月以來的禁令,這習慣太強了,他沒法打破。“當然,”他說。“我也愛你,寶貝。現在做個乖女孩,睡個好覺,我們明天早上見。好嗎?”

“哦,拉爾夫。別走,留下來。”

“啊,我答應過那幫傢伙,格蕾西。”他站起來,理理衣服。“他們在等著我呢,都沒回家。”

她騰地站起來,迸發出一聲大叫,這聲音從她緊閉的雙唇中發出來,是一個女人、一個妻子哀怨的呼喊:“他們不能等等嗎?”

“你——瘋了嗎?”他退後幾步,雙目圓睜,一副理所當然的表情。她該理解才是。該死的,如果結婚前她就這樣,結婚後她會是什麼樣呢?“你還有沒有良心,啊?今天晚上讓他們等著?在他們為我做了這許多之後?”

那一兩秒鐘,她的臉似乎沒有他以前覺得的那麼美了。但她臉上旋即又露出一絲微笑。“當然不能,親愛的。你是對的。”

他走上前來,手溫柔地撫過她的下巴,微笑著做出一個丈夫的保證。“這樣才對,”他說。“明天早上九點,我在賓州火車站等你。好嗎,格蕾西?只是我走之前——”他眨眨眼,拍著肚子。“我滿肚子啤酒。不介意我用用你的衛星間吧?”

當他從洗手間出來時,她站在門口等著道晚安,雙手抱在胸前,好像是為了取暖。他可愛地拎起新旅行包,晃了晃,也站到門口來。“好了,那麼,寶貝,”他吻了吻她說,“九點。別忘了。”

她疲憊地笑了,為他開門。“別擔心,拉爾夫,”她說。“我會在那裡的。”

本文理查德·耶茨《十一種孤獨》

陳新宇|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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