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三要則

“我告訴你,你不要告訴別人”,“你如果要告訴別人,就不要說是我說的”,還有“你如果告訴別人是我說的,我一定說我沒有說”。

第三句話,在中國社會,似乎到處所聞,隨時聽的到。它代表溝通的三個要則:

第一,我說的話,你相不相信?或者相信到什麼程度?要不要轉述?或者轉述到什麼地方?都必須由你自己決定,不要賴在我身上。我告訴你不要告訴別人,事實上並沒有什麼約束力,只是好意提醒你,你自己做主。

第二,你如果決定要告訴別人,表示你已經充分明瞭.相信我所說的話,並且經過考慮,要告訴別人,這時候你所說的話,已經是你自己研判之後的資訊;而你所要告訴的對象,也是你自己所審慎選擇.決定的。一切都與我無關,所以不必要再把我拉扯進去,說什麼是我說的。

第三,如果你一定要告訴某人,卻又指名是我說的。監於這個對象,根本不是我選定的;要說那些話,說到什麼程度,也不是我所能控制的,因此我只有表態:我並沒有說這些話,至少我不是這樣說的,語氣.用語都不相同。

溝通,必須自己負起責任,才能贏得大家的信賴。老是引述他人的話,自己不負責任,並不是良好的態度。中國人堅持這三個溝通要則,不要從負面去扭曲它的本意,卻應該從正面去理解它的真正用意。不引述自己不清楚的事情,說出來的話,自己負完全責任,不是很好嗎?

溝通三要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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