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不育” ≠ “殘疾”

2009年,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與“國際監測輔助生殖技術委員會”(ICMART)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制定了不育和生育醫療的定義術語表。該術語表對不育的定義為“未採取任何避孕措施經常性交12個月及以上仍無法實現臨床妊娠的生殖系統疾病”。

闢謠:“不育” ≠ “殘疾”

世衛組織並未改變對“不育”定義的應用、將其定義為殘疾。

很重要的一點是,該定義只是對不育的臨床描述,並未就提供生育醫療服務提出任何建議。

世衛組織目前正在與合作伙伴攜手,對不育和生育醫療的定義術語表進行更新,並考慮修訂不育的定義。即使“不育”的定義有任何變化,也仍將是對不育作為生殖系統疾病的臨床描述,而不會就提供生育醫療服務提出任何建議。

闢謠:“不育” ≠ “殘疾”

更多關於世衛組織在“不育”方面工作的信息,請查詢:

http://www.who.int/reproductivehealth/topics/infertilit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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