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江歌案” 宣判!拷問人性善惡

剛剛,“江歌案” 宣判!拷問人性善惡

江歌案剛剛在日本東京宣判

陳世峰犯恐嚇罪和殺人罪

被判有期徒刑20年

剛剛,“江歌案” 宣判!拷問人性善惡

12月20日下午,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對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作出判決。12月11日開始,“江歌案”在本東京地方裁判所開始庭審,到12與18日,共進行了6天的庭審。在12月18日的庭審中,檢察官建議法庭判處被告陳世峰20年有期徒刑。

法庭接受了檢方的20年徒刑建議,沒有任何減刑,在日本司法實踐中很罕見。

此前18日,檢方對被告人陳世峰提出2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意見。法官給出20年有期徒刑的判處建議,主要有7個關鍵因素:

1、陳世峰行為惡劣,江歌脖子上有12處傷口,主要傷口從右到左刺透,深度達6.5cm-8cm;

2、殺人動機強烈;

3、陳世峰行為自私;

4、給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

5、陳世峰是有計劃性的殺人行為;

6、劉鑫開門的話,檢方推測也會強制開門,殺了劉鑫;

7、行為具有報復性,沒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一審判決後,江媽可對陳世峰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索賠。參照日本以往的司法個案,賠償金可高達1億日元。但是:1、陳世峰在日本的財產不多,平日還需打工賺取生活費;2、陳世峰已是成年人,法院不能要求他父母承擔賠償責任。綜上,即便江媽提出索賠且法院同意,賠償也可能面臨無法執行的困境。

法官判決理據:1,刀是陳世峰的,不是劉鑫給江歌的;2,陳世峰當晚洗衣服之說不合理,是有計劃去謀殺;3,陳有強烈的殺意;4,陳當時沒有救助江歌,顯示不可能是誤殺;5,陳沒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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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時間線

2016年

11月3日零點22分

江歌在公寓門前被劉鑫前男友陳世峰殺害。

11月3日17點

中國駐日大使館打來電話表示江歌遇害。晚上,江歌母親江秋蓮從劉鑫那確認了噩耗。

11月4日晚

江秋蓮抵達日本。

11月7日

陳世峰被警方以恐嚇罪逮捕。

11月9日

劉鑫第一次對江秋蓮講述案發情況,認為是陳世峰殺的。

11月11-12日

江歌追悼會在日本舉行。

11月19日

江秋蓮帶著江歌骨灰回國。

11月24日

日本警方最終以殺人罪對陳世峰發佈逮捕令。

12月14日

陳世峰以殺人罪被正式起訴。

2017年

8月14日

江秋蓮在國內發起簽名活動,請求判決兇手死刑。

12月11日

“江歌案”於東京公開審判。

12月20日

“江歌案”宣佈最終審判結果,陳世峰獲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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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江歌案”,

反覆掀起輿論波瀾。

斯人已逝,

悲母泣淚,

拷問人性善惡。

願逝者安息,

願正義永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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