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娛樂圈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地方 ,很多女星出道都頂著一個瓊女郎、謀女郎、星女郎、巖女郎的名頭。並不是所有的女星都想頂著一個別人的名頭,而是迫不得已。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今天要說的這位也是巖女郎,她有著高辨識度的容貌、豐腴的身材和紮實的演技,本來前途一片光明,卻因為一件事前途盡毀,耀耀星途被攔腰斬斷,十幾年來杳無音信。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常遠,出生於內蒙古,畢業於內蒙藝術學院表演系。當年靠出演《姐妹》中的小喬走紅,名噪一時。她氣質柔弱,眼眸憂鬱,《東周列國》裡令人驚豔的伯姬也是她飾演的。在98年,入圍第17屆“金鷹獎”視後,名氣與當時的趙薇、蔣雯麗一般無二。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這在那個時候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情,趙薇當時憑藉《還珠格格》紅遍亞洲,流行著這樣一句話,“你在紅紅不過趙薇,在火火不過小燕子!”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她演藝事業的轉折點是02年與《讓愛重來》劇組的那場糾紛,她原是這部戲的女主角,已經簽訂了合約,後來劇組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梅婷代替她,且在宣傳中還有她的名字。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那時大紅大紫的她哪裡受得了這般委屈,憤怒之下就將攝製方告上法庭,雙方爭論很久,結果常遠勝訴,與劇組解約並獲劇組賠償四十一萬元。因此該劇的女一號也正式更換為梅婷擔任。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但是常遠雖然贏得了官司,卻輸掉了事業,從此以後常遠在行業內的名聲就臭了,被圈內人視為“離經叛道”,不合群,名聲徹底被搞壞,再也沒有劇組願意找她拍戲了,從此淡出影壇,再也沒有音訊了。

當紅時與趙薇爭視後, 被劇組踢走獲賠41萬 ,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識

得到了所謂的正義,卻輸掉了事業。以她如此的性格不知退出娛樂圈是好事還是壞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