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杜的女人晚上不能哭,姓李不能当演员?盘点古代那些奇葩家规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个家族都有家训、家规,它承载着祖辈对后代的希望以及鞭策。据记载,我国公开出版的古代家训有100多种。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若有犯者,轻则斥责、幽禁、鞭打,重则逐出家门。今天,我们就盘点一下古时姓氏背后的“奇葩”家规!

安徽池州的杜氏家法规定,杜氏的女子若在夜晚无故哭泣,就要罚跪一炷香的时间。

浙江余姚市的李氏、浙江嘉兴的朱氏家族、以及吴、彭、蔡、钟、胡等多个姓氏都规定,子孙宁可去种地,也不能去当衙役、仵作或是戏子。

这是因为在古时,衙役、仵作或是戏子都是穷人和卑贱者的职业。若有家族子孙去唱戏了,那族长就会统治全族人开会批评,然后将其从家谱中除名,死后不能供奉在家族祠堂中。

浙江余姚的谢氏家法规定,晚上若听见狗叫声要即刻起身查看,以防不测。

而浙江金华郑氏的家规竟多达168条,例如郑氏子孙只有满20岁,而且学习好的才能有肉吃。

不到30岁的郑氏子孙不能喝酒,即使年龄到了也不能喝醉。若胆敢喝醉耍酒疯,就要受鞭刑。

此外,郑氏子孙出门办事,三十里之内的路程必须步行前往;女子8岁之后不能再走亲戚,否则就要惩罚她的母亲。

某地田氏一族规定,家人不能吃牛肉。

虽然有些家规,放在今天有些难以理解,但在旧时必有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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