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我周立波終於要回來了

把它翻譯成中國話+人話就是:儘管你截不按規則停在路邊的車做得對(比方由於看到了毒品或者槍套),可是不代表你就直接可以搜車。搜車你還得有更充分的根據啊,起碼得到車主答應是吧。

沒錯,我周立波終於要回來了

可波波不明白英文,其時允許贊同的是一起被拘捕的另一位當事人唐爽;因而法官以為,差人沒有供給波波自願贊同搜車的足夠根據,因而根據不予採用。

所以辯訴官的理由就是————周立波不懂英語

然而這個理由很吃香,現在警方處於被迫狀態,下一次開庭也就是6月4日,警方要麼撤訴要麼持續起訴,可是沒有了這要害根據,無論警方證據再怎麼充分,可是勝訴的可能性就是那麼低...而如果警方再提供不了什麼有利根據的話,最後的結果就是由於警方供給不出新的根據證明波波是自願贊同搜車的,周波波被判“無罪”了...

沒錯,我周立波終於要回來了

不管怎麼說,波波對辯護律師這波穩中帶皮的操作是相當滿意了,庭審出來就謝天謝地謝的表示他自己就要回來了。

而這波操作中最要害的推手,當然就是波波的律師 —— 斯卡林(Stephen Scaring)。

據報道,法院內有這樣一幕(有沒有點看《波士頓法令》的感覺 ):

斯卡林對交通執行人員為什麼截停波的車輛進行了詢問調查

斯卡林:為什麼攔這輛車?

差人:看見駕駛員一邊開車一邊玩手機。

斯卡林:在“開車打電話違法“這項法令中,對”打電話“的準確說法是:離耳朵必定有間隔,你就此項法令進行過專業訓練嗎?

交通執行人員:曾經有過。

沒錯,我周立波終於要回來了

可是,緊接著,斯卡林拿出了電話公司的記載,記載顯現,周立波的手機上,沒有其時打電話的記載。斯卡林接著問:駕駛員是否贊同搜尋車輛和袋子。

差人:周立波不明白英語,所以由車內的乘客唐爽充任其翻譯,在其幫助下,周立波允許贊同後,才進行了搜尋。

斯卡林當即指出,差人沒有供給贊同書。

翻看斯卡林的簡歷(幸虧AVVO供給了那麼翔實的介紹),除了顯赫的得獎記載和近50年的執業閱歷,Stephen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閱歷:

在1969年到1977年,斯卡林是拿騷縣(也就是波波這次案子審理所在地)的助理檢察官和兇殺組的組長。

沒錯,我周立波終於要回來了

可想而知,斯卡林對於當地檢察官、警方的操作是多麼的熟悉了!

那麼周立波極有可能會無罪釋放,而當他回到中國,是不是我們又要聽他的壹周立波秀到死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